緣起的面向與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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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吾

關於緣起的特性,導師在著作中多有剖析,但其根底似乎都與三法印相通,不知如此會通、理解,是否允妥。

一、緣起的特性(此非導師用語)

「「緣起」為佛法最主要的術語。從經義的通貫生滅及不生滅,依學派間的種種異說,今總括為三點來說明:

(一)相關的因待性:起是生起,緣是果法生起所因待(apekṣya)的。約從緣所生起 的果法說,即緣生;約從果起所因待的因緣說,即緣起。

(二)序列的必然性:佛法說緣起,不但說明「此故彼」的因果關係,而且在因果中,抉出因果生滅的序列必然性。」

(三)自性的空寂性:如進一層考察,一切法的如此生滅,如此次第,無不由於眾緣。那麼,此有無生滅的一切法,即沒有自體,即非自己如此的。這即能從如此生滅次第中,悟入此是即空的諸行,並非是實有實無實生實滅的。彼此因待,前後必然,世間的因果幻網,似乎有跡可尋,而自性空寂,因果幻網即當體絕待,了無蹤跡。(《中觀今論》,p.63)

二、三重因緣

(一)果從因生:現實存在的事物,決不會自己如此,必須從因而生,對因名果。在一定的條件和合下,才有「法」的生起,這是佛法的基本觀念,也就依此對治無因或邪因論。不從無因生,不從邪因生,這即是因緣生。

(二)事待理成:為什麼從某因必生出某果?這必有某某必然生某的理則。世間的一切,都循著這必然的理則而成立。這本然的、必然的、普遍的理則,為因果現象所不可違反的。一切因果事象的所以必然如此,都有他的必然性,可說一切事象都是依照這必然的理則而生滅、成壞。這必然的理則,是事象所依以成立的,也即是因緣。

(三)有依空立:這更深刻了。果從因生的事象,及事待理成的必然理則,都是存在的,即是「有」的。凡是存在的,必須依空而立。這是說:不管是存在的事物也好,理則也好,都必依否定實在性的本性而成立。」(《佛法概論》,pp.141-143)

三、三法印

「最高的智慧,是要在因果現事的關係中,深入的去體驗普遍而必然的最高真理。佛就是體驗了這最高真理的;佛的偉大,也就在他能把真理完滿的洞達。宇宙人生的真理,佛說有三:

(一)、諸行無常:這一真理,說明了一切事物都在因果法則下不斷地遷流變化,其中沒有什麼永恆不變的東西。這諸行無常的真理,是從縱的時間方面來說明的。

(二)、諸法無我:我,在佛法裡有它特殊的定義。一般人總以為事物上有一個獨立存在的東西——我。依佛法講,存在的事物都不過是因緣和合的假相,其中沒有什麼可以獨立自存的。

(三)、涅槃寂靜:這說明了動亂變化、假合幻現物的最後歸宿,都是平等無差別的。一切事物,是動亂差別的,也是寂靜平等的。如審細的觀察諸法,就可以發現動亂差別的事物,即是平靜無差別。」(《般若經講記》,pp.156-158)

以上,可否會通為

相關的因待性

果從因生

諸法無我

序列的必然性

事待理成

諸行無常(似乎也包括無我)

自性的空寂性

有依空立

涅槃寂靜

因為導師自己也如此說:

「佛法不共其他宗教的特色,是緣起論。緣起論,也許有人解說為近於「羅素關係論」,近於「科學一層論」,然「緣起甚深」,決不如此。唯識家說緣起,著重於生起一切現行的潛能(種子)——自性緣起;中觀者所說更深細。我曾舉出了「果從因生」,「事待理成」,「有依空立」的緣起三層說;舉出了「流轉」與「還滅」,為緣起的二大律。事待理成的理,是法則,規律,而且是因果關係中的必然序列;這已經是從科學而進入哲學。「有依空立」的空,更是截斷戲論,從哲學而進入超哲學的勝義自證。」(《無諍之辯》,p.154)

 

回應

導師將「三法印」稱為「三大理性」,既是理性(理則)就具有「序列的必然性」,例如緣起支性(世間因果之有漏流轉律)及聖道支性(出世間因果之無漏還滅律)。而第一重因緣的「果從因生」,只是緣生之現象(導師雖指出其因待性,但未稱為必然性),故尚不宜與「三大理性」之一(如表列)的「諸法無我」作會通。

聞思隨筆版主:常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