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行苦行都根源於情愛

姓名或匿稱: 
FG

各位師長好,

導師著作《佛法概論》第十三章第二節,關於「正覺的生活」這一段,第8行下面說:

不論縱我的樂行,克己的苦行,都根源於情愛.......。

後學想請問的是,求欲樂與情愛的關係明顯,但克己的苦行,又如何是發自於情愛?

在此請教各位師長了,謝謝。

回應

筆者引據導師的數則解說,或有助於法友理解「戒禁取的苦行與欲貪愛染的關係」

佛說的解脫道,就是中道,如『銅鍱律』「大品」(南傳三‧一八──一九)說:

    「諸比丘!世有二邊,出家者不應親近。何等為二?於諸欲愛欲貪著事是下劣、卑賤,凡夫所行而非聖賢,無義相應。自煩苦事,是苦非聖賢法,無義相應。如來捨此二邊,依中道而現等覺,眼生、智生,寂靜、證智、正覺、涅槃所資」。

    當時的印度,有的貪著欲樂,從事外向的物欲追求,這主要是一般在家的。有的過著苦行生活,是多數的出家人,如尼犍若提子。從世間苦迫的徹底解脫來說,專於物欲追求,極端苦行──二邊,都不是聖賢法,是沒有義利,沒有價值的。(<<華雨集第二冊>>p.19 ~ p.20)

 

八正道是道,世間苦行等是非道計道,戒禁取。(<<華雨集第二冊>>p.22 ~ p.23)

 

被解說為「愛增長名取」的取,也立為「四取」──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華雨集第四冊>>p.225)

 

內心有了「愛」染,愛心的「增」強,就進展到「名」為「取」。取有四:執取自我,叫我語取。一般的追求五欲,叫欲取。而宗教與哲學家們,不是執取種種錯誤的見解──見取;就是執取種種無意義的戒條,苦行──戒禁取。這是從愛染生命與塵世,進而作思想的或行為的取著,造成世間一切苦難的結局。(<<成佛之道>>p.165 ~ p.166)

 

有情為蘊、處、界的和合者,以四食的資益而延續者。在這和合的、相續的生死流中,有情無法解脫此苦迫,可以說有情即是苦迫。究竟有情成為苦聚的癥結何在?這略有二事,如說:「於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不知苦之本際」(雜含卷一○‧二六六經)。無明與愛二者,對於有情的生死流轉,無先後也無所輕重的。(<<佛法概論>>p.79)

聞思隨筆版主:常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