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己之欲 vs. 為人之愛

為己之欲     vs. 為人之愛
一個人孤單的時候想到有伴真好,結婚生子後諸事紛陳卻感嘆一個人真好,如錢鍾書所說:婚姻猶如「圍城」,裡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卻想進來。不只是婚姻,人生諸多經歷皆然(如求學、工作等),皆在一圍城中,外面的人想進去,裡面的人想出來。

 
結婚好或單身好,沒有一定標準,但毋庸置疑的每個人都需要伴。有伴是為了療治孤寂,而不是放棄簡單生活,相對的有了伴後生活日益「不簡單」,可說是平庸俗化的開始。
 
這世上真正和諧的婚姻不會是多數,三分之一左右的離婚率可以為明證。如果問下一輩子是否願意再娶、嫁同一個人?斬釘截鐵說願意的人肯定不是多數,這意味著婚姻是艱難的,同時也是要修煉的,倘若不能向上提昇,只好向下沈淪。
 
追根究底都是欲望的問題,愛與欲僅有一線之隔,愛是希望所愛的人快樂(I want you to be happy.),而欲是希望所愛的人讓自己快樂(I want you to make me happy.)。同樣是以幸福快樂為考量,但前者是「為人」,而後者是「為己」,兩者天壤之別。如何真正為人,由欲轉愛,乃是人生修行的功課,把主宰控制的欲轉化、淨化為無私無我的愛。
 
在佛教道場中,夫妻以「同修」或「法侶」相互稱之,彼此「以道為親」、「以法為親」,而有「道親」、「法親」之語,這意味著彼此之間是理想信念的結合,而不再是利益情欲的牽絆拉扯。
 
願天下有情人終能從「為己之欲」轉向「為人之愛」,感受乃至享受婚姻的美滿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