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間相異而相敬

宗教間相異而相敬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並不認同佛教和基督教乃用不同的語言表達相同的信仰,但對於倫理課題及慈悲、友愛、寬恕等強調,他認為確有相似性。但佛教並不承認一個創物者上帝或者拯救者,因而告誡「佛教的基督徒」(Buddhist-Christians),猶如是把「牛頭掛在羊身上」(attach a yak’s head on a sheep’s body)一樣。[1]達賴喇嘛表示,如果你是個基督徒,那就從你的宗教中發展靈性,成為真正的、好的基督徒。如果你是佛教徒,那就作一位真正的佛教徒,而不是所謂半個佛教徒、半個基督徒,如此只會讓你自己困惑混淆。[2]
 
  對達賴喇嘛而言,不管基督教或佛教,衪們自身都需要個人獻身和專注;雖然可藉著彼此來相互啟迪,雖然也都指向內心的寧靜,但兩者之間仍是不同的道路,而必須以虔誠的獻身、忠貞和專一來追求。可知,達賴喇嘛不認同一個人同時信仰或修學兩個宗教,而且也認為在某個修行的點上,一個人無法真正而持續地腳踏兩條道路,好比一個人不能同時騎兩匹馬一樣。但達賴喇嘛也表示全心專注的獻身於一個宗教,不代表心胸窄化,而是對其它的道路強化寬容和接受的態度,並促進心靈的平靜。而實際上,藉由虔誠專注於己身的宗教,才會有真正的寬容,在這寬容中充滿著對其它修行道路的好奇之心。換言之,真正虔誠獻身於自己宗教傳統的人,乃是靈性生活所必須的,唯有深植在自己的傳統中,才會更去喜愛其它的宗教傳統。[3]
 
  達賴喇嘛認為基督教和佛教在根本的立場即有所不同,在哲學或形上學的層次上分道揚鑣,如基督宗教重信上帝,而佛教重因緣果報,這之間的差異是明顯的。換言之,整個佛教是立基在緣起法則下,說明一切事物乃是因緣所生,在此哲學性的世界觀中,不承認有永久、恆常及絕對的真理;也不會去接受有所謂神聖的創造。相對的,整個基督教的形上世界觀是建立在創造及神聖的造物者,佛教的因緣法在此世界觀將無容身之處,所以在形而上學的層次中兩個傳統不免需分立。[4]
 
  可知,避免牽強附會是達賴喇嘛所重視的,他引用龍樹菩薩見解表示如果一個人決定把兩個事視為一樣,他就會發現兩個的共同所在,而極端的,更會視整個存在界都是一個整體,一個東西。[5]而強調理性、鼓勵懷疑以及開放心胸,乃是達賴喇嘛面對宗教的態度。達賴喇嘛表示,他能對基督徒信仰者的助益,即是「種下懷疑的種子」(plant seeds of doubt),而鼓勵健康的懷疑主義(healthy skepticism),認為透過理性及開放心靈的認知、理解,將可堅定信仰和信心。[6]
 
  此外,在《走向真正的信仰親族》(Toward a True Kinship of Faiths)中,達賴喇嘛表示宗教間雖有差異,但不應該因為這樣的差異而帶來衝突。達賴喇嘛認為宗教之間的和諧,不是建立在所有的宗教根本上都是一樣的,而是在相當不同的形上學說中,以慈悲為根源,各自建構起美善的倫理體系。因此,達賴喇嘛表示一個虔誠、正直的信仰者,可以抱持多元的態度面對其它的宗教,而不會對自身信仰本質的實踐有所妥協,不用害怕承認其它宗教信仰的價值後,會和自身的宗教實踐不相容。[7]
 
  總之,達賴喇嘛認為宗教間的差異必須明辨,而難以混為一談,但如此的差異未必需要分立(differences need not be divisions);相對的,宗教間因為差異而進行的對話,正可成為人類彼此相愛、相敬的示範。而這樣的相愛、相敬,乃是因為差異所以相愛、相敬,而不是儘管存在差異而強調相愛、相敬,兩者仍是有所不同的。
 
摘選自拙作〈「同歸」或「分殊」──論當今佛教對宗教異同之兩種論調及中觀學之可能觀點〉,《鵝湖學誌》第五十期。2013. 06



[1] Dalai Lama, Toward a True Kinship of Faiths, Three River Press, 2010, p. 152. Dalai Lama, The Good Heart: A Buddhist Perspective on the Teachings of Jesus, Pub Group West, 1998, p. xii.
[2] Dalai Lama, The Good Heart, p. 46.
[3] Ibid.,p. 25.
[4] Ibid.,p. 82.
[5] Ibid.,p.105
[6] Ibid.,p. 45&113.
[7] Dalai Lama, Toward a True Kinship of Faiths, Three River Press, 2010, pp. xiv-x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