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作為一種佛教修行

慈善作為一種佛教修行
先前<弘法比慈善艱難>(或<弘法不比慈善容易>一文這裡做一些補充。該文似乎把弘法和慈善一分為二,但這應不是證嚴法師的本意,事實上就她的理想而言,兩者當是二而一、一而二的關係。

 
換言之,證嚴法師把慈善工作當作是大乘佛法的修行方式,所謂的「菩薩」即要積極入世救度眾生,拔苦與樂,凡一切的苦難都是菩薩行者所應承擔的。
 
如此,慈善本身即是一種學佛法門、修行方式,而且不只是學佛法門、修行方式,同時也是一種弘法形式,即透過慈悲善行的引導,讓切身參與苦難關懷的志工能縮小自己、自我改造、藉事練心、見苦知福、知足惜福、常懷感恩等,除涵養正面正向的道德人格,同時也深化修學佛法的菩提資糧。
 
既以慈善作為一種佛教修行,因此可說從事慈善即是修學佛法,修學佛法即要從事慈善,兩者環環相扣、密不可分,甚至是「相即相入」。
 
如果論及證嚴法師對整個華人佛教、甚至是世界佛教的貢獻,此結合慈善濟世、學佛修行與弘法度眾為一不可分的整體,即是她的非凡貢獻;除了為佛法修學開創新局,也為大乘佛教立下另類的修行範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