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系」放在「文學院」之可能

「心理系」放在「文學院」之可能
道德行為出自於道德感(sense of morality),而道德感來自於對於他人福址(wellbeing of others)的考量暨同情共感(empathy),所謂的良知所指涉的不外乎道德感,而意識經驗密切關乎道德感或道德意識(moral consciousness)的形成。

 
東方宗教或哲學著眼於道德感、道德意識,或者所謂的道德良知(moral conscience)、善惡業報、價值關懷等,已然視意識經驗為確鑿不移的事實;但現今主流學界意識研究很少觸及良知的考量,易使意識研究產生一定的缺口。[1]相對的,若能從東方吸取可能的思想養分,相信將助於心意識問題的深度探索。
 
在西方哲學傳統,特別是現今英美學界的哲學、心理學及科學研究,心意識為一描述性(descriptive)用語,不帶有特定的價值論斷,如同眼、耳、鼻、身體或認知、記憶等中性意涵;但在東方傳統下,心意識往往為一價值性(axiological)語詞,存在一定的評價(evaluative)乃至規約(prescriptive)作用。如佛教之視「識」為「十二因緣」生死輪迴中重要的一支,而與無明、愛染相應,[2]佛教的修行即以「轉識成智」為目的,重視心識的轉化與淨化。此外,儒家談「四端之心」、「盡心知性知天」、「­心即理」、「無善無惡心之體」等,其中的「心」都有特定的道德或價值蘊涵。可知心意識等心理詞語置放在不同的文化脈絡中,有不同的理解意義。
 
在台灣,心理學研究受到西方學術分科影響,因此心理系一般不是放在理學院即是在社會科學院底下,卻很少(應是說「沒有」)是放在人文學院中。如就筆者所知,台灣大學、政治大學、輔仁大學、東吳大學等之心理系是置於理學院,成功大學、中正大學等校則在社會科學院;但若強調倫理及靈性、宗教面向,或者著重東方哲學的觀點,則應當是放在人文學院下。
 
如此應存在多種探究心識的進路,若以主流科學及東方傳統兩者而言,大致可區分二個討論向度:第一、意識是什麼?大腦如何生起意識經驗?第二、如何提昇意識效能?如何提煉或昇華意識品質(以助於價值實現)?──現今主流學界大多傾向於第一個面向的討論,而較少涉及第二個向度,可說是重於「疼痛」的意義,而不是疼痛的「意義」。而如何既抉發「疼痛」的意義,也闡明疼痛的「意義」,應是今後意識研究整合之路可注意的。[3]


[1] 意識研究關涉到道德哲學之探索,或者意識問題與價值問題連繫在一起,一直是東方哲學的取徑方向。一些西方學者如Sam Harris亦認為我們意義、道德和價值等概念,皆預設意識存在的真實性,視此為不證自明的(axiomatic);亦即因為有意識經驗才有所謂的道德、價值和意義之探索。Sam Harris (2014). Waking Up: A Guide to Spirituality Without Religion.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pp.78-79. 以及Sam Harris (2011). The Moral Landscape: How Science Can Determine Human Values.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p.41. 但此觀點Sam Harris只是約略提及,仍待我們進一步深入研究,特別是從東方的觀點出發。
[2] 如漢譯《雜阿含經》卷12:「彼愚癡無聞凡夫無明所覆,愛緣所繫,得此識身,彼無明不斷,愛緣不盡,身壞命終,還復受身;還受身故,不得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CBETA,T02,No.99,p84a7-10)即便《相應部》所記載的僅有「身」(kaya),而不是「識身」,但漢譯《雜阿含》配合「十二緣起」「識」支之翻譯亦有其道理。可見釋惠敏(2000),〈阿賴耶識之「無明、愛結、有識之身」經證考察〉,《中華佛學學報》,第13期,頁107。
[3] 此整合之路漸成一趨勢,如達賴喇嘛影響下的「心與生命機構」(Mind and Life Institute)之設置,可說以此為目標之一,包括Francisco J. Varela的「神經現象學」(Neuro-Phenomenology)、Álan Wallace的「冥想科學」(Contemplative Science)、Ken Wilber的「整合靈性」(Integral Spirituality)等,皆是其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