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五欲五蓋與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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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

各位師長好,

導師著作【成佛之道】第三及第四章皆提到修定的要點。後學的疑問是:

得定的必要條件只是「心一境性」嗎?也必須離五欲五蓋嗎?若需要離五欲五蓋,那麼貪嗔等都暫時降伏了,怎還會如書中119頁第3行所說「利用定力通力來嬈亂眾生,如聚眾作亂等」的事呢?或者說,離五欲五蓋入了定以後,貪嗔心又重新顯現了?感謝師長們撥冗為後學解疑。

回應

有了定力,依「四神足(欲、勤、心、觀)」經由師長指導修習而引發神通,是共外道的。其最初得定的過程中確是要離五欲五蓋的,但就隨眠煩惱而言它只是暫時被鎮伏住,如「石頭壓草」一般,遇境隨時可能再起煩惱。

 

一、有關「利用定力通力來嬈亂眾生」之事實,可參考以下《中阿含133經(優婆離經)》所示:

《中阿含經》卷32〈大品1〉:

(世尊告曰):「居士!於意云何?若有沙門、梵志來,有大如意足,有大威德,有大福祐,有大威神,心得自在,彼作是說:『我以發一瞋念,令此一切那難陀內燒使成灰。』居士!於意云何?彼沙門、梵志寧能令此一切那難陀內燒成灰耶?」

優婆離居士答曰:「瞿曇!何但一那難陀?何但二、三、四?瞿曇!彼沙門、梵志有大如意足,有大威德,有大福祐,有大威神,心得自在,若發一瞋念,能令一切國一切人民燒使成灰,況一那難陀耶?」

(CBETA, T01, no. 26, p. 629, c21-p. 630, a1)

 

二、釋尊堂弟提婆達多具神通而有破僧事緣,印順導師於《華雨集第三冊》之〈論提婆達多之「破僧」〉中有詳細的分析可供參考:

從三學的熏修來說,提婆達多是著實難得的!他的戒律精嚴,是不消說的了!廣博聞持一切教法,實與阿難的風格相同。特別是專修禪定,引發神通。他的學習神通,諸部廣律一致記載。可能意樂不怎麼純淨,懷有競勝與誇揚自己的動機。但禪定與神通,雖不能徹底,也並不容易。神通要在禪定的基礎上,加以方便修發,所以提婆達多,初夜後夜,精勤不息,經常度著禪定的生活。『西域記』(九)還記有「大石室,提婆達多於此入定」呢!可惜他不曾能以真實智證入法性,不曾能位登不退,所以會以一念之差而全盤失敗!佛所以說:「戒律之法者,世俗常數;三昧成就者,亦是世俗常數;神足飛行者,亦是世俗常數;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增一含》四三‧四)。(《華雨集第三冊》p.4 ~ p.5)

 

釋尊的中道行,我曾解說為「以智化情」。換言之,中道的佛法,不重於事相的物欲的壓制,而重於離煩惱,顯發心清淨性,解脫自在。而提婆達多的五法,卻是重於物欲的壓制。越著重這方面,就越流於苦行。上面曾說到:提婆達多說法的要點是:「心法修心法,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雜含』一八‧四九九)。可見提婆達多的修心決要,是壓制物欲。不受五欲(微妙的色聲香味觸)功德,專精苦行,養成厭惡五欲,不再愛好五欲的習性。稱之為離欲,解脫,以為是真解脫了。這樣的修心法,淺些的是戒行,深些的是定行(定是離欲的,喻為「如石壓草」)。不知道煩惱絲毫未動,只是暫時潛伏而已。一遇因緣,貪瞋癡全部發動,定也退了,神通也失了,戒也會犯了。所以佛說:惟有「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提婆達多重於精苦的戒行,定行,重在外在物欲的克制,而不修內心智證的淨化,所以舍利弗批評他:「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而得心解脫呢!(《華雨集第三冊》p.26 ~ p.27)

 

【註】導師以上引據之《增一含》原文如下:

《增壹阿含經》卷38〈馬血天子問八政品43〉:

「有一比丘白世尊言:「彼提婆達兜者,云何不解戒律之法?彼有神德成就諸行,有此智慧。云何不解戒律之法?有智慧則有三昧,有三昧則有戒律。」

世尊告曰:「戒律之法者,世俗常數;三昧成就者,亦是世俗常數;神足飛行者,亦是世俗常數;智慧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

是時,世尊便說此偈:

「由禪得神足,  至上不究竟,

 不獲無為際,  還墮五欲中。

 智慧最為上,  無憂無所慮,

 久畢獲等見,  斷於生死有。

「比丘當知,以此方便,知提婆達兜不解戒律之法,亦復不解智慧、三昧之行。汝等比丘,莫如提婆達兜貪著利養。夫利養者,墮人惡處,不至善趣。若著利養,便習邪見,離於正見;」(CBETA, T02, no. 125, p. 759, c3-19)

 

三、所以,導師於《佛法概論》〈定與神通〉有如下之開示:

    佛教的聖者,如「慧解脫阿羅漢」,雖究竟解脫,還是沒有神通的。反之,外道得根本定的也有五通。依禪定而發神通,這是印度一般所公認的。神境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五通,是禪定所引發的,常人所不能的超常經驗。這究竟神奇到什麼程度,姑且不談;總之,精神集中的禪師,身心能有某些超常經驗,這是不成問題的。這不是佛法的特色,不能獲得正覺的解脫,是外道所共有的。古代宗教的神秘傳說,與有人利用這些神秘現象,號召人民作軍事的叛變,這都是事實。佛法所重的是漏盡通,即自覺煩惱的清淨。佛弟子能深入禪定的,即有此五通,佛也不許他們利用這些來傳佈佛法,更不許利用來招搖名利。非特殊情形,不能隨便表現。如有虛偽報道,為佛法的大妄語戒,勒令逐出僧團。神通,對於社會,對於自己的危險性,惟有釋尊才能深刻理會得。那些以神秘來號召傳佈佛法的,真是我佛罪人!(《佛法概論》p.238)

 

聞思隨筆版主:常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