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福業的兩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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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

     《佛法概論》第十八章第一節,「持戒與慈悲」這一段落中間部分提到:依五戒、八戒、十善業而說到四無量心,這是經中常見的教說。尤其是『增一含』「三寶品」,以施為「施福業」,五戒四無量為「平等福業」,七覺支為「思維福業」,這即是施、戒、定三福業......。

末學的疑問是:以施為「施福業」,自然是可以理解的。而以五戒四無量為「平等福業」,只取其平等慈、同體悲之深義,或還含蓋「與定心相應的四無量」?至於以七覺支為「思維福業」,也就是定福業。這要如何理解呢?七覺支是趣向覺悟解脫的,與人天三福行如何對等看待呢?請教各位師長了。感謝您撥冗解疑。

 

回應

一、提問法友可詳閱導師所引《增壹阿含經》卷12〈三寶品21〉之經文,應可疏解其內涵

《增壹阿含經》卷12〈三寶品21〉: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三福之業。云何為三?施為福業,平等為福業,思惟為福業。

「彼云何名施為福業?若有一人,開心布施沙門、婆羅門、極貧窮者、孤獨者、無所趣向者,須食與食,須漿給漿,衣被、飯食、床臥之具、病瘦醫藥、香花、宿止,隨身所便,無所愛惜,此名曰施福之業。

「云何名平等為福業?若有一人不殺、不盜,恒知慚愧,不興惡想。亦不盜竊,好惠施人,無貪悋心,語言和雅,不傷人心。亦不他淫,自修梵行,己色自足。亦不妄語,恒念至誠,不欺誑言,世人所敬,無有增損。亦不飲酒,恒知避亂。復以慈心遍滿一方,二方、三方、四方亦爾,八方、上下遍滿其中,無量無限,不可限,不可稱計。以此慈心普覆一切,令得安隱。復以悲、喜、護心,普滿一方,二方、三方、四方亦爾,八方、上下悉滿其中,無量無限,不可稱計。以此悲、喜、護心悉滿其中,是謂名為平等為福之業。

「彼法云何名思惟為福業?於是,比丘!修行念覺意,依無欲、依無觀、依滅盡、依出要。修法覺意,修念覺意,修猗覺意,修定覺意,修護覺意,依無欲、依無觀、依滅盡、依出要。是謂名為思惟為福業。

「如是。比丘!有此三福之業。」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布施及平等,  慈心護思惟;

 有此三處所,  智者所親近。

 此間受其報,  天上亦復然;

 緣有此三處,  生天必不疑。

「是故,諸比丘!當求方便,索此三處。如是,諸比丘!當作如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CBETA, T02, no. 125, p. 602, b12-c15)

 

二、有關「七覺支是趣向覺悟解脫的,與人天三福行如何對等看待呢?」

由於釋尊對於四眾弟子的教示次第常是「先說端正法,後說正法要」,不會僅僅停留在人天福業,總是隨時提醒弟子眾隨順解脫,這是佛陀出現於世最終極的悲念:

佛說:「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這是「從世間法轉向出世間法」的修道次第,佛為眾生說法,先依人世間的正行──「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而引向「內淨其意」的定慧熏修,趨向出世解脫。這是佛「先說端正法,後說正法要」的修學次第!

可參考《中阿含經》卷9〈未曾有法品4〉:

爾時,世尊為彼說法,勸發渴仰,成就歡喜,無量方便為彼說法;勸發渴仰,成就歡喜已,如諸佛法先說端正法,聞者歡悅,謂:說施、說戒、說生天法,毀呰欲為災患,生死為穢,稱歎無欲為妙,道品白淨。世尊為彼說如是法已,佛知彼有歡喜心、具足心、柔軟心、堪耐心、勝上心、一向心、無疑心、無蓋心,有能有力堪受正法,謂:如諸佛說正法要,世尊即為彼說苦、習、滅、道,彼時郁伽長者即於坐中見四聖諦:苦、習、滅、道,猶如白素,易染為色,郁伽長者亦復如是,即於坐中見四聖諦苦、習、滅、道。(CBETA, T01, no. 26, p. 479, c22-p. 480, a4)

 

《中阿含經》卷6〈3 舍梨子相應品〉:

於是,世尊即便往至經行道頭,敷尼師檀,結加趺坐。尊者舍梨子!我禮佛足,卻坐一面,世尊為我說法,勸發渴仰,成就歡喜。無量方便為我說法,勸發渴仰,成就歡喜已,如諸佛法,先說端正法,聞者歡悅,謂:說施、說戒、說生天法,毀呰欲為災患,生死為穢,稱歎無欲為妙道品白淨。世尊為我說如是法已,佛知我有歡喜心、具足心、柔軟心、堪耐心、昇上心、一向心、無疑心,無蓋心,有能有力,堪受正法,謂:如諸佛所說正要,世尊即為我說苦、習、滅、道。尊者舍梨子!我即於坐中見四聖諦苦、習、滅、道,猶如白素易染為色,我亦如是,即於坐中見四聖諦:苦、習、滅、道。(CBETA, T01, no. 26, p. 460, b19-c3)

聞思隨筆版主:常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