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佛學」和「寺院佛學」

「學院佛學」和「寺院佛學」
在專業的研究領域中,我或可歸為佛教學者,然而除了純粹的佛學研究外,我仍保有對佛教的信仰,因此除了學術研究外,義理探討之餘我更關心修行、信仰等實踐性問題。

 
一如藍吉富先生把佛學分為「學院佛學」和「寺院佛學」,「學院佛學」受到國際佛學界研究風潮影響,方法與態度皆無關乎信仰,主要是人類文明歷史的解析探討,為「非佛教徒」服務,甚至有破壞傳統佛教信仰之疑慮,著眼於「求真」的向度。
 
「寺院佛學」是以信仰、實踐為出發點的傳統佛學研究,重視佛法的修行解脫等,視「學院佛學」諸多討論乃無關痛癢、味同嚼蠟。
 
藍老師認為主流的「學院佛學」一味地為「非教徒」服務,而不理會佛教徒的需要,乃是不公平的,畢竟佛教文化還是佛陀及歷代佛教徒所開創出來的;因此他試著作一些平衡舉措,寫了一些文章來「深化佛教信仰深度」,滿足了佛學研究者與佛教徒的雙重身份,認為這不祇是他的興趣,也是他職責所在。[1]
 
藍老師上述構想我深表認同,現在的人文學者(不只是佛教學者),往往高的上去卻低不下來,這不免是一種遺憾;佛法討論如何「老少咸宜」及「雅俗共賞」,淺顯而又不失深度,恐要多番琢磨。
 
如此,我除了在大學教書,民間寺院的大眾佛學講座,我亦隨喜參加;如藍老師所說,一來「為佛教徒服務」、二來「深化佛教信仰深度」。
 
換言之,除了知識性、學術性的探討佛法,虔誠、質樸、單純的信受佛法,亦另有一種感召力及感動力,活生生富有溫度,而不僅是冷冰冰的知識。
 
佛法智慧不應停留在書本上,少了宗教實踐、宗教情懷,就少了深刻體悟,而這正是「寺院佛學」的特色所在,因此可試著游走於「學院佛學」和「寺院佛學」的兩端,既上得去、也下得來。

[1] 以上可見藍吉富之「自序」,收於《佛教史論十八篇》台南:妙心,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