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苦的辨證

愛與苦的辨證
《阿含經》中說「愛生則苦生」[1],有愛就有煩惱、就有痛苦,而且愛有多重苦就有多深,因此「斷情滅愛」為解脫道修行所重。

 
相對於「愛生則苦生」,大乘佛法(菩薩道)似可說是「苦生則愛生」;即相對於阿含經教對情愛的負面態度,「因愛而苦」,大乘菩薩卻不忍不捨眾生苦痛,「因苦而愛」。一如《成佛之道》偈頌云:­「 不忍聖教衰,不忍眾生苦,緣起大悲心,趣入於大乘」,可說是「苦生則愛生」之例,只不過此愛非彼愛也。
 
聲聞行者因為苦而不敢愛,或者說看得通透、看得徹底,不再愛也不再苦;相對的,菩薩行者因愛得深、愛得清淨,所以敢愛而不怕受苦。
 
「苦」是佛法所說第一個真理(「苦諦」),一切佛法共同關心「苦」的問題,正由於「苦」的覺知,所以才有解脫的追求,不管是自己的解脫或者他人的解脫;即便是他人解脫,對「苦」猶然要有深切體認,如是而有悲心的激發。
 
「滅苦」是佛法修行的目的,「苦」的觀照有助於修行,「苦諦」為真理之首,不是沒有道理的。而佛法所說的「愛」亦是建立在苦痛關注上,愛與苦密不可分,不管是解脫道之「愛生苦生」,或者菩薩道之「苦生愛生」,皆顯示苦愛一如、苦愛不分;而後者之「愛」不同於神教及一般世俗所說之愛,而進一步以「慈悲」言之。
 
事實上,「慈悲」本身就是一苦樂概念──「與樂」與「拔苦」,不離苦樂、密切關乎苦樂的概念;因此任何脫離「與樂」、「拔苦」來理解「愛」,已然遠離大乘佛法的「慈悲」真諦。

[1] 《中阿含經》卷60〈例品〉:「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CBETA, T01, no. 26, p. 801, c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