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法友 (未驗證) - 三, 2020-05-13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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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净
请问成佛之道~讲义第18页三皈依文的内容、巴利聖典的「三皈依文」與大乘經典(《華嚴經》)之「三皈依文」有何不同?
巴利文:Buddhaṃ saraṇaṃ gacchāmi.
(我归依佛、或我以佛为归依处)
Dhammaṃ saraṇaṃ gacchāmi.
(我归依法、或我以法为归依处)
Saṃghaṃ saraṇaṃ gacchāmi.
(我归依僧、或我以僧为归依处)
大乘: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发无上意)
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
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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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南北傳佛教之『三歸(皈)依』」
一、引言
釋尊等七佛轉法輪初期均未制立戒律,而以(七佛通偈)偈頌為道德教誡
北傳《增壹阿含經》、南傳《長部》、南北傳《法句經》及各部派《戒經》共同教示:「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由於文義通一切佛,所以《出曜經》解說為:「諸佛世尊,教誡後人。……賢聖相傳,以至今日」。這是作為一切佛的教誡,稱為「七佛所說通戒偈」。(請參閱《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p.123-124等導師相關著作)
印順導師的解說
斯里蘭卡菩薩行者聖法大長老的解說:
二、依據南北阿含聖典及各部聲聞律,南北傳之三歸依,並無實質上之不同
現存南北傳七部戒本:北傳之《十誦律》、《摩訶僧祇律》、《四分律》、《五分律》、《解脫戒經》、《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及南傳之《銅鍱戒經》(及覺音《善見律毘婆沙》律釋)。
南傳中部56經/優婆離經(屋主品)(莊春江譯)
三,南傳的三皈(歸)依
依南傳上座部佛教傳統:
皈依:即皈依佛陀、佛陀所善說之法、依法行道的佛弟子僧團,以此佛、法、僧三寶為庇護所、皈依處。通過唸誦此三皈依文,他(她)便可成為一名佛弟子。佛陀的一切僧俗弟子皆以此佛法僧為皈依。
皈依
我皈依佛,我皈依法,我皈依僧;
Buddhaṃ saraṇaṃ gacchāmi.
Dhammaṃ saraṇaṃ gacchāmi.
Saṃghaṃ saraṇaṃ gacchāmi.
第二次我皈依佛,第二次我皈依法,第二次我皈依僧;
Dutiyam’pi,Buddhaṃ saraṇaṃ gacchāmi.
Dutiyam’pi,Dhammaṃ saraṇaṃ gacchāmi.
Dutiyam’pi,Saṃghaṃ saraṇaṃ gacchāmi.
第三次我皈依佛,第三次我皈依法,第三次我皈依僧。
Tatiyam’pi,Buddhaṃ saraṇaṃ gacchāmi.
Tatiyam’pi,Dhammaṃ saraṇaṃ gacchāmi.
Tatiyam’pi,Saṃghaṃ saraṇaṃ gacchāmi.
五戒
1、我受持離殺生學處;
2、我受持離不與取學處;
3、我受持離欲邪行學處;
4、我受持離虛妄語學處;
5、我受持離放逸之因的諸酒類學處。
四、印順導師在《成佛之道》〈歸敬三寶章〉之三歸依攝受範圍較廣與南傳不同:經由〈聞法趣入章〉之「聞法而發心,隨機成差別。下求增上生,現樂後亦樂。中發出離心,涅槃解脫樂。最上菩提心,悲智究竟樂。依下能起上,依上能攝下;隨機五三異,歸極唯一大。不滯於中下,亦不棄中下,圓攝向佛乘。」隨機攝受範圍較廣。
筆者1975年於台北慧日講堂歸依導師,導師開示三寶之功德後親授三歸五戒,在頒賜吾等法名之「歸依三寶證書」上摘錄了《成佛之道》〈歸敬三寶章〉的四首偈頌,證書內容如下:
印順導師於《佛法概論》提示:歸依三寶,不但是參加佛教的儀式,還應有趨向佛法的持戒信行。
(編按)導師將歸依佛、法、僧分別尊禮「兩足尊」、「離欲尊」、「眾中尊」,可見於唐朝義淨三藏所譯之《長爪梵志請問經》及《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出家事》。
五、大乘《華嚴經》的三歸依
導師於《成佛之道(增註本)》論及「菩薩戒都是附見於(大乘)經中」,如《華嚴經》,該經之「願行品」(或「淨行品」)之「三歸依」及發願:「事事發願,時時發願,悲念眾生,而歸向於佛道」與南傳聲聞佛教僅以個己涅槃解脫為目標之「三歸依」不同。
導師在《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對於《華嚴經》的三歸依、受戒及其大悲願行有專章(/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三章 華嚴法門/第三節 菩薩本業)詳細介紹:
漢末三國吳支謙(西元222~250年)初譯
元熙二年(西元420年)東晉佛陀跋陀羅譯
唐實叉難陀(西元695~700)重譯《華嚴經》
(編按)隋朝天台智者(智顗)大師可能是依第二個譯本將「歸於佛……」改為「歸依佛……」、「發無上意」改為「發無上心」。後來明朝的藕益大師沿用下來,明清以來成為中國佛教傳統課誦本的三歸依文。
導師對於以上經文有精要的解說:
聞思隨筆版主:常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