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生『識』的『識』,與十二支緣起中的『識』支,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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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亮

性空學探源提到「二合生『識』,三和合觸,有了根、境、識三的關係,就有觸」,請問此『識』,是指粗顯的六識,即「眼耳鼻舌身意」六識?而「無名、行、『識』………」支中的『識支』是指細意識?請問兩者有何不同?

回應

在《阿含經》中,這兩者並無實質的不同,就如「心、意、識」三者一樣(如下所引),就「解脫道」斷除煩惱的功用上來看,原始佛教聖典對於「六識或識支」之闡釋,已堪為實用。

 

有情即有情識,故識為有情的特徵。佛教於心識發揮得極精密,確為應有的努力。經中以種種名詞去說明識,又總括為「此心、此意、此識」(雜含卷二‧三五經)。佛雖總說此三者,但並未給與嚴密的定義。聖典中有時說心,有時說意,有時又說識。所以歷來論師,都認此三者為同一的;但從他的特殊含義說,可以作相對的分別。(《佛法概論》,p.105)

 

「《雜阿含經》說:「彼心意識,日夜時刻,須臾轉變,異生異滅」(大正二‧八一下——八二上、南傳一三‧一三七——一四〇)。為了說明內心的生滅無常,提到了「心意識」。心(citta),意(manas),識(vijñāna),這三個名詞,有什麼不同的意義?一般都以為可通用的;但有了不同的名字,當然可依使用的習慣,而作出不同的解說,如《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七二(大正二七‧三七一中)說:

「心意識三,亦有差別,謂名即差別。……復次、世亦差別,謂過去名意,未來名心,現在名識故。復次、施設亦有差別,謂界中施設心,處中施設意,蘊中施設識故。復次、義亦有差別,謂心是種族義,意是生門義,識是積聚義。復次、業亦有差別,謂遠行是心業……,前行是意業……,續生是識業……。復次、彩畫是心業……,歸趣是意業……,了別是識業……。復次、滋長是心業,思量是意業,分別是識業」。

心,意,識三者的差別,論師是從字義,主要是依經文用語而加以分別的。」(《華雨集》第三冊,pp.141-142)

聞思隨筆版主:常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