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三百塊錢,這應該是「果的因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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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智

「本來,「冷」是我們心裡的感覺,物質之所以叫做「冷」,在佛法裡就叫做「因的果稱」。根本是因,但是名字用果的名字,因立果的名稱。所以,這個聽起來好像是果的「冷」,實際上是指它的因——引起冷的感覺的物質因素。舉個例子來講,比如上餐館用餐,「吃了什麼?」「今天吃了三百塊錢。」「三百塊錢」怎麼吃呢?吃的是飯菜,怎麼吃三百塊錢呢?這是因為用三百塊錢買東西我們吃了東西就說「吃三百塊錢」,這個也是「因的果稱」。我們世間的語言就是這樣子方便講的,有的在因上講果的名字,有的在果上講因的名字。所以,「冷」本來是心理上的一種感覺,但是,現在是約使我們感到「冷」的那個東西叫做「冷」。」(《大乘廣五蘊論講記》,p.26)

就說「吃三百塊錢」,這個也是「果的因稱」吧?

因為「這是因為用三百塊錢買東西」,(已經)吃了東西,這件事是是用三百元;

以因(三百元)說果(吃了),所以說:「吃了(果)三百元(因)」。以因(三百元)說果(吃了東西)。故,應該是「果的因稱」才是吧?

回應

如果將導師《大乘廣五蘊論講記》相關整段內容列出,可以讓讀者易於了解導師白話解說【佛法「因的果稱」的特殊意義】

 

「現在講的是「色」,是我感到那個東西是滑的,有「滑」的因素在裡面;我碰上去是粗的,裡面有個「粗」的東西。不要把「滑」、「粗」變成心理上的感覺因素,那就錯了,這不是佛法的意義。佛法這裡是講色,講物質上有這種「滑」、「澀」。

「重」、「輕」,這好懂,總是外面的東西是可稱的。「冷」、「飢」、「渴」這三個,表面看起來都在心境上講的,實際上都是法裡面有冷的色、有飢的色、有渴的色。

「煖欲為冷;觸是冷因,此即於因立其果稱。」感覺要得到煖和,這就是一個冷的感覺,「煖欲為冷」。但是,現在這個「冷」,不是這個意義;其實,冷的感覺是一個結果,「觸是冷因」。「煖」是「大」——火大,「冷」是一種物質因素。這個東西摸上去,裡面有一個因素使我們感覺到「要煖和」——冷,裡面的物質因素就叫做「冷」。「觸是冷因,此即於因立其果稱。」這個物質因素是「因」,我們碰到它,使我們感覺到冷,這個感覺到的冷是「果」。物質因素本來是因,它引起我們冷的感覺,就在這個「因」上立「果」的名稱,就叫它做「冷」。本來,「冷」是我們心裡的感覺,物質之所以叫做「冷」,在佛法裡就叫做「因的果稱」。根本是因,但是名字用果的名字,因立果的名稱。所以,這個聽起來好像是果的「冷」,實際上是指它的因——引起冷的感覺的物質因素。舉個例子來講,比如上餐館用餐,「吃了什麼?」「今天吃了三百塊錢。」「三百塊錢」怎麼吃呢?吃的是飯菜,怎麼吃三百塊錢呢?這是因為用三百塊錢買東西,我們吃了東西,就說「吃三百塊錢」,這個也是「因的果稱」。我們世間的語言就是這樣子方便講的,有的在因上講果的名字,有的在果上講因的名字。所以,「冷」本來是心理上的一種感覺,但是,現在是約使我們感到「冷」的那個東西叫做「冷」。」(《大乘廣五蘊論講記》,pp.25-26)

聞思隨筆版主:常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