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修學止觀正方便
 ──戒、定、慧次第

第九節 慧進修之次第

佛法重於修行,修行是不能沒有定的,但真能離煩惱得解脫的,是如實智,平等慧如實觀。與定相應的慧學,在次第修學過程中,有四入流分(預流支):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佛的化導,以語言的教授教誡為主,所以弟子們要由聞、思、修的學程,才能引發無漏智慧,知法見法,得預流果。《雜阿含經》中,每對「愚癡凡夫」,說「多聞(或作「有聞」)聖弟子」。「見聖人,知聖人法,善順聖人法;見善知識,知善知識法,善順善知識法。」親近善士,經聞、思、修習,才能引發無漏智,所以對從佛而來的文句,從事於聽聞、思惟,是慧學不可或缺的方便。 (《空之探究》八〇)

這是修行的必然程序,不能躐等。然從師而起三慧的修學程序,可能發生流弊,所以釋尊又說四依──「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依智不依識」,作為修學的依準。一、親近善知識,目的在聽聞佛法。但知識不一定是善的,知識的善與惡,不是容易判斷的。佛法流傳得那樣久,不免羼雜異說,或者傳聞失實,所以品德可尊的,也不能保證傳授的可信。善知識應該親近,而不足為佛法真偽的標準,這惟有「依法不依人」。依法考辨的方法,《增壹阿含經.聲聞品》,曾略示大綱。 (《佛法概論》二三四─二三五)

要「依經、依律、依法」──本著固有的經與律,而予以查考。本著佛說的法(義理),來推求他是否與法相應。這樣的詳加論究,結論是:與經律(文句)相合,與法(義理)相合的,讚為真佛法,應該受持;否則就應棄捨他。這一取捨──承受或不承受的標準,實就是一般所說的「佛語具三相」:一、修多羅相應;二、不越(或作顯現)毘尼;三、不違法性。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二三)

這即是以佛語具三相來考辨。釋尊或專約教典,說「以經為量」。或專約法義,說「三法印」。或專約戒行,說「波羅提木叉是汝大師」。這依法不依人,是佛法慧命所寄,是古代佛法的考證法。在依師修學時,這是唯一可靠的標準。我們要修學佛法,不能為宗派所縛,口傳所限,邪師所害,應積極發揮依法不依人的精神,辨別是佛說與非佛說,以佛說的正經為宗,以學者的義說為參考,才能引生正確的聞慧。

二、從師多聞正法,要從語言文字中,體會語文的實義。如果重文輕義,執文害義,也是錯誤的,所以「依義不依語」。經上說:「聞色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是名多聞。」(雜含卷一.二六經)正法的多聞,不是專在名相中作活計,是理會真義而能引解脫的行證。多聞,決不能離聖典語文而空談,但也不能執文害義。否則儘管博聞強記,在佛法中是一無所知的無聞愚夫!

三、義理有隨真理法相說,有曲就有情根性說,這即是了義與不了義,勝義說與世俗說。如不能分別,以隨機的方便說,作為思考的標準,就不免顛倒,所以說「依了義不依不了義」。這樣,才能引發正確深徹的思慧。如以一切為了義,一切教為圓滿,即造成佛法的儱侗與混亂。

四、法次法向是修慧。依取相分別的妄識而修,無論如何,也不能得解脫,不能引發無漏正智,所以說「依智不依識」。應依離相、無分別的智慧而修,才能正覺,引導德行而向於正覺的解脫。佛法以正覺的解脫為目標,而這必依聞,思,修三而達到;聞慧又要依賢師良友。這三慧的修學,有必然的次第,有應依的標準。這對於正法的修學者,是應該怎樣的重視釋尊的指示! (《佛法概論》二三六─二三七)

大乘教典,在這方面也揭示了十法行:書寫、供養、施他、諦聽、披讀、受持、諷誦、開演、思惟、修習。這些修行項目,有的(前八)屬於聞慧,有的(九)屬於思慧,有的(十)屬於修慧,全在三慧含攝之內。可見聞、思、修三有漏慧,為進修佛法必經的通道,是大小乘佛教一致公認的。 (《學佛三要》一八二)

一 聞所成慧

修習聞慧,古代多親聞佛說,或由佛弟子的展轉傳授。因此,親近善知識,成了聞慧的先決條件。然從各種教典編集流通以後,稍具宿根者,即可自己披讀研習,依經論的教示而得正解,修行,成就聞慧。從善知識或經論中,所聽聞的,是佛菩薩諸大聖者的言教;至於如何聽聞學習的方式,聖典裡開列甚多,如諦聽、問疑,或自己閱讀、背誦、書寫等,這些都是進求聞慧應修的事項。一般地說,聞慧總由聽聞師說,或自研讀經論而來,可是最主要的一著,是必須理解到佛法的根本理趣。慧的修證,如上面所說,有三乘共慧與大乘不共慧,觀境非常廣泛;因果、緣起、佛果功德、菩薩行願,以及諸法極無自性的甚深空理,無不是慧之對觀境界。作為慧學初層基礎的聞慧,對於種種名言法相,種種教理行門,自然要盡量廣求多聞。然而佛教所重視的,是怎樣從無厭足,無止境的多聞中,領解佛法的精要,契悟不共世間的深義。所以按照佛法的根本意趣,聞多識廣,並不就是聞慧;多聞博學而能契應三法印或一法印的,才夠得上稱為聞慧。如小乘經說,能如實諦觀無常、無我、涅槃寂滅,是名多聞。大乘教典則以堪聞法性空寂,或真如實性為多聞。

修學佛法,若不與三法印一法印相應,即是脫離佛法核心,聞慧不得成就。若能於種種法相言說之中,把握得這個佛法要點,並發諸身心行為,如實修練與體驗,使令心地逐步清淨、安靜,然後乃能引發聞慧,真正得到佛法的利益。所以聞慧雖是極淺顯的,極平實的初層基礎,但也須要精進一番,提煉一番,才可獲得成就。這在小乘的四預流支,就是多聞熏習。假如衡之以四依,就應該是依義不依語,因為多聞熏習,目的是要解悟經論所表詮的義理,而不在名相的積集,或文辭的嚴飾。關於多聞熏習的意義,可從兩方面去理會:一、佛法窮深極廣,義門眾多,如發大乘心的學者,應有「法門無量誓願學」的廣大意欲,勤聽多學,一無厭足。二、對於每一法門,要不斷的認真研習,以求精熟。這樣不間斷的積集聞熏和深入,久而久之,內在的心體漸得清淨安定,而萌發悟性,一旦豁然大悟,即不離名言義相,而解了甚深佛法。多聞熏習,確是慧學中最重要的一個起點,每個學佛的人,都應該以此為當前目標而趨入! (《學佛三要》一八三─一八五)

二 思所成慧

依多聞熏習而成就聞慧,是修學佛法的第一步驟;其次、就是對於所聞的佛法,加以思惟抉擇。思慧,已不再重視名言章句的聞慧,而是進入抉擇義理的階段了。這在四預流支,即如理思惟;衡以四依,則應依了義不依不了義。 (《學佛三要》一八五)

思慧不僅是內心的思考,必有立志去實現的行為,使自己的三業合理,與正見相應。 (《佛法概論》二一九)

說到「抉擇」,就是「依大乘經,如理作意攝,一切加行道」。悟入法性的抉擇方便,含有『如理作意』與『加行』二義,這都是依大乘經的。經論所說作意,略有三類意義:一是注意,如作意心所。二、作意是修定時,內心的觀想繫念。三、這裏的作意,是思惟,思考抉擇的意思。 (《華雨集(一)》二五四)

合乎正理的思惟抉擇,應依了義教,以了義教為準繩,然後衡量佛法,所得到的簡擇慧,才會正確。否則所思所惟,非偏即邪,怎能契合佛法的本義!佛陀的教法,原是一味平等的,但因適應世間種種根性不等的眾生,而不得不隨機施設無量無邊的方便法門,於是一味平等、圓滿究竟的佛法,有了了義不了義之分。修習思慧,抉擇義理,其原則是:以了義抉擇不了義,而不得以不了義抉擇了義,因為衡量教義的是否究竟圓滿,絕不能以不究竟不圓滿的教義為準則的。比方說,佛常宣示無我,但為了引度某一類眾生,有時也方便說有我;無我是了義教,究竟說;有我是不了義教,非究竟說。那末我們要衡量這兩者孰為正理,必定要依據無我,去抉擇有我,解了佛說有我的方便意趣,決不能顛倒過來,以有我為了義的根據,而去抉擇無我,修正無我。假使不把了義不了義的正確觀點認清,而想抉擇佛法的正理,那他所得結論,與佛法正理真要差到八萬四千里了!所以對佛法的思惟抉擇,必須根據了義教為準則,所得到見解,方不致落入偏失。

了義與不了義的分野,到底是怎樣的呢?大體說來,小乘不了義,大乘是了義;而大乘教裏,大部分為適應機宜,也還有不了義的。佛說法時,為鼓勵眾生起信修學,往往當經讚歎,幾乎每一部經都有「經中之王」等類的文字。後世佛子,如單憑這些經裏的讚歎語句,作為究竟圓滿的教證,而去抉擇佛法的了義不了義,那是不夠的。像這類問題,參考古代著名聖者們的意見,也許可以獲得一些眉目。古代的論師們,不大重視經典裏的勸修部分,而著重於義理的論證,所以他們的了義不了義說,是可以作為我們依循的標準的。 (《學佛三要》一八五─一八六)

這在印度,有兩大系的說法:一、龍樹、提婆他們,依《無盡意》、《般若經》等為教量,判斷諸教典:若說一切法空、無我、無自性、不生不滅、本性寂靜,即是了義教;若說有自性、不空、有我,為不了義教。他們本著這一見地,無論抉擇義理,開導修行方法,自有一嚴密而不共泛常的特色。談到悟證,也以極無自性為究竟的現證慧境,這就成了中觀見的一大系。

二、無著、世親他們,依《解深密經》等為教量,認為凡立三自性,徧計執無性,依他起,圓成實有性,才是了義教;若主張一切法空,而不說依他、圓成實為有性,即非了義教。他們以此為判教的準繩,衡量佛法教義,另成唯識見的一大系。其修行方法,也就與中觀者不同,並以二空所顯性為究竟現證。抉擇了義不了義,單在經典方面,不易得出結論,那末我們祇有循著先聖所開闢的軌則,為自己簡擇正理的依憑了。這無論是印度的中觀見,或是唯識見,甚至以《楞嚴》、《起信》為究竟教證的中國傳統佛教,都各有他們審慎的判教態度,和嚴密的論證方法,我們不妨採取其長處,揚棄其偏點,互相參證,彼此會通,以求得合理的抉擇觀點,完成明利而純正的思慧。 (《學佛三要》一八六─一八七)

三 修所成慧

聞、思、修三階段,古人譬喻為:如人學習游泳,起初要抱木棒習游,如聞慧要依文句。漸漸游了一時期,木棒可以有時放下,有時抱著,如思慧的依於文句,或可不依文句。最後不要木棒,也會游泳了,如修慧的依義而不依文句。這三階段,第一階段是聞,一定要依佛所說的教典,或是菩薩所說的。第二階段是思惟,依照經文,卻慢慢地把經義原則化,簡要化,把經文的要義,漸漸提綱挈領,了然明白,當然還不能完全不依經論。到最後,依義而不依經論的文句,如法修習。 (《華雨集(一)》二五七─二五八)

在三有漏慧的修行過程中,思慧與修慧,同樣對於諸法起著分別抉擇,祇是前者(雖也曾習定)未與定心相應,後者與定心相應。思惟,又譯為作意,本是觀想的別名,因為修定未成,不與定心相應,還是一種散心觀,所以稱為思慧。如定心成熟,能夠在定中,觀察抉擇諸法實相,即成修慧。 (《學佛三要》一八七─一八八)

散心的聞、思慧,如風中的燭光搖動,不能安住而發契悟寂滅的真智,所以要本著聞、思的正見,從定中去修習。 (《佛法概論》二二四)

正見能引起正志(正思惟)等,正見是先導的,也是正道所不能離的。如依修學次第說:聞正法而起(一)正見,是聞所成慧(śrutamayī-prajñā)。(二)正思惟不是單純的義理思惟,而是正思惟要從實行以達成理想,古人譯為正志或正欲,表示了行踐的趣向。因此,依正思惟而起的,對外事就有(三)正語,(四)正業,(五)正命,(六)離惡行善的正精進,這就是戒清淨。那時的正見,就是思所成慧(cintāmayī-prajñā)。進而在內心方面,依正精進而修(七)正念,(八)正定,就是心清淨。那時的正見,是與定相應的修所成慧(bhāvanāmayī-prajñā)。 (《華雨集(二)》二四)

如定心成熟,能夠在定中,觀察抉擇諸法實相,即成修慧。心能安住一境──無論世俗現象,或勝義諦理,是為止相;止相現前,對於諸法境界,心地雖極明了,但並非觀慧,而是止與定應有的心境。止修成就,進一步在世俗事相上,觀因果、觀緣起、乃至觀佛相好莊嚴;或在勝義諦中,觀法無我,本來寂滅。這不但心地極其寂靜明了,而且能夠於明寂的心境中,如實觀察、抉擇,體會得諸法實相。從靜止中起觀照,即是修觀的成就。這是佛為彌勒菩薩等開示止觀時,所定的界說。單是緣世俗相,獲得定心成就,並不能趣向證悟;必須觀察一切法無我畢竟空寂,才可從有漏修慧引發無漏的現證慧。修慧雖不能直接取證,但卻是到達證悟的必經階段。四依裏的依智不依識,就是修慧的指導標準。識是有漏有取的,以我我所為本的妄想分別,若依此而進修,不但不得證悟解脫,而且障礙了證悟解脫之路。智則相反地,具有戡破我執,遣除邪見的功能,無自性無分別的慧觀,能夠降伏自心煩惱,引發現證智慧。 (《學佛三要》一八八)

第十節 慧進修之成就

慧學的進修,與一切清淨功德,總要彼此相應,互為增上,決無離去其他無邊行願,而可單獨成就之理。所以嚴格地說,慧學也因其他功德的熏修而完成,其他無量功德也因慧學的成就而滋長。一切清淨功德與慧學,在完善的修證中,是相攝相關,互依並進的。大乘經裡,說六波羅密多展轉增上;小乘法中,說五根──信、進、念、定、慧──相互依成,都是慧學與其他行門相應不離的說明。聞、思、修三有漏慧,是到達現證無漏慧應修的加行,也是慧學全部修程的三個階段。每一階段的成就,都有若干清淨功德跟著生起,現在(約偏勝說)依次第簡說如下:

一、聞慧成就,即正見具足,同時也是信根成就。初修學者,從多聞熏習中,深入佛法,成就聞慧,對於三寶諦理因能見得真、見得正,所以也就可以信得深,信得切。學佛者到了聞慧成就或信根具足的時候,那怕遭受一切誹謗、威脅、打擊,皆不能動其分毫底信念;甚至處於末法時代,或佛法衰落的地方,人們個個都不信佛,他也能獨信獨行。真實深入佛法,具足正見,並不以別人的信不信,或佛教的盛衰環境,來決定自己對於佛法底信仰。修習慧學,第一步便要起正見、生深信,具備了不計利害得失,勇往直前,而永無退轉的堅決信念。

二、思慧成就,也即是淨戒具足;約大乘說,也就是慈悲、布施、忍辱、精進等功德的成就。我們對於佛法的進修,正信與正解(見)祇不過是初步的成就;次一步的功行,便是將所信所解付之於實際行動,讓自己的一切身心行為,皆能合乎佛法的正道。思慧,就是從聽聞信解而轉入實際行動的階段。它雖以分別抉擇為性,但卻不僅是內在的心行,而且能夠發之於外,與外在身語相呼應,導致眾生諸行於正途。在佛法的八正道中,先是正見、正思惟,然後乃有正語、正業、正命。這即是說,有了正思惟(思慧成就),無論動身發語乃至經濟生活等等,一切都能納入佛法正軌了。這是由思慧成就而引出圓滿的戒德。同時,大乘的淨戒,常與悲心相應;在淨戒中,可以長養悲心;也唯有具足悲心,才能成就完善的大乘淨戒。悲心與淨戒,有著密切的關連性。佛教的制戒,原來具有兩面性的意義:一是消極的防非止惡,一是積極的利生濟世。究其動機與目的,則不外乎自利與利他;自利,可以壓制煩惱不生,得到身心清淨;利他,乃因見到眾生苦惱,不忍再加損害,先是實行不作損他的壞事,即防非止惡的消極表現,繼而發為利樂饒益有情的悲行,也就是大乘悲心的成就。所以菩薩受戒,不僅為自淨其身而防非止惡,同時尤重饒益有情的積極行動。因此布施、忍辱、精進等大乘功行,都與淨戒俱起。

三、修慧成就:必從散心分別觀察,而到達定心相應,才是修慧,所以修慧即是具足正定──定成就。從修慧不斷努力上進,真實無漏慧現前──現證慧成就,即能斷煩惱,了生死,成就解脫功德。 (《學佛三要》一八九─一九一)

這到大乘無漏慧時,便皆成就──分證。如聞慧的成就,含攝得信根──於三寶諦理決定無疑,即是信智一如的表現。思慧成就,由於淨戒的俱起,特別引發了深切的悲願,而成悲智交融的大乘不共慧。修慧成就,則必與定心相應,是為定慧均衡。現證無漏慧,以如如智,證如如理,如智如理平等不二,達到理智平等的最高境界。也是到達此一階段,四者才能圓具。由此可知,慧學的成就,是離不開其他功德的;其他功德,也要依慧學才能究竟完成。若離信、戒、悲、定,而專談高深現證無漏慧,即是妄想。龍樹說:「信戒無基,妄想取一空,是為邪空。」空而不能與信戒相應,即落邪惡坑,永遠不得現證解脫。關於這點,從前虛大師也曾明確的指出。總而言之,若修慧學而拋卻其他無邊清淨功德,那不管在聲聞法,或是大乘教中,都是極不相應的。 (《學佛三要》一九一─一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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