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雨集第三冊-四

將上面十二事總結來說,末二項──善知識與乞僧自恣,是傳誦者將別處的經文,安放在這裏的。其他十項,即使不是最後的遺教,也是佛入涅槃前不久的教說。其中,安慰阿難,敬念四處,依止經戒,審決無疑,念無常──五項,意義與『遺教經』相通。尤其是依止經戒,審決無疑,念無常──三項,為二大遺教的共通內容,也正是佛為比丘們所作的最後教誡。出家,治罰惡口,教誨女人,捨小小戒,敬順和樂──五項,為『涅槃經』系所特有的,都是佛滅前後有關僧團的問題。將這些問題分析研究,更了解當時佛教界的實情。(十方比丘中心而)抑制釋種的;(比丘中心而)嚴男女之別的;重律的;尊上座的;上座系的佛教,在這一情勢下發展而完成。

與『大般涅槃經』相近者,更有『增一阿含經』(四二‧三),惟僅「安慰阿難」,「教誨女人」,「治罰車那」,「上下敬順」四事。印順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