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mitted by heavenchou on Tue, 2020-09-29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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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venchou
近日的討論中,有許多法友引用各種經論,底下試著將一些經文採用不同的角度來解讀,供大家參考不同的看法。至於何者才有理,相信大家會有自己的判斷,未來也許會持續補充。
問:
有人引用此經,聲稱「眼識彼名內色」,乃至意識為色,合理嗎?
《大寶積經》佛告跋陀羅波梨。凡有二種色。一者內。二者外。言內色者何。所謂眼也。外者是色。若有眼識彼名內色。耳內聲外。鼻內香外。舌內味外。身內觸外。意內法外。
答:
此段經文並沒有眼識為內色的意思。
「凡有二種色。一者內。二者外。」
此句先指出,色法有二種,一種是內色,一種是外色。
「言內色者何。所謂眼也。」
此句先說明什麼是內色?眼根就是內色。
「外者是色。若有眼識彼名內色。」
這句不能解釋為眼識是內色,因為這和前一句眼是內色就矛盾了。
此句是說明,我們稱外面的色法為外色,若眼(根)能夠識別彼(外色),則眼根就名內色。
簡單來說,就是眼根這個色法,因為可以識別外色,所以稱它為內色。
這只是在解釋如何區別內外,完全沒有把眼識看成內色的意思。
問:
有人引用此經,聲稱眼識為色陰,乃至意識為色陰,合理嗎?
《中阿含經 卷第七(30)》內眼處及色。眼識知外色。是屬色陰。內意處及法。意識知外色法。是屬色陰。
答:
如何看出眼識是色陰?順著經文看下去,就知道這裡的色陰是指「外色」、「外色法」,並不是指「眼識」乃至「意識」。
問:
有人引用此論,聲稱「無為法不從因緣生」,合理嗎?
《大智度論》有為法因緣生,故不實;無為法不從因緣生,故應實
答:
這是斷章取義之說。
此句原是疑問句,並不是著論者的意見。
引用全文如下,中間略去詳述。
復次,有為法因緣生,故不實;無為法不從因緣生,故應實,復云何言畢竟空?答曰:堅固、不堅固不定,故皆空。...中略...以是故,當知牢固實物,皆悉歸滅!
可以看出,「無為法不從因緣生,故應實」正是論者所否定的。
論者的看法是「堅固、不堅固不定,故皆空」、「當知牢固實物,皆悉歸滅!」
也就是原問中的「畢竟空」才是論者的看法。
問:
有人引用此二經,聲稱「空為實」,合理嗎?
《修行道地經》非身謂有身。空謂有實。《三慧經》萬物皆空 人謂爲實。
答:
合不合理,只要列出全文,大家自然明白。
《修行道地經》賊來見危者,謂坐禪思不入空靜,而為五陰、六衰所迷,墮四顛倒:非常謂常、苦謂有樂、非身謂有身、空謂有實...」《三慧經》有四顛倒:一者、非常,人意以為常;二者、以苦,人謂樂;三者、萬物皆空,人謂為實;四者、非身,貪以為有身。
「空謂有實」是四顛倒之一,當然是不正確的顛倒見。
引用者如果真的有好好詳讀經文,會發現他的見解與經文剛好相反。
問:
有人引用此二經,聲稱長部經有錯,既然叫做「六識身」,就不能少掉「身」這個字,合理嗎?
《雜阿含經》卷12:云何為識?謂六識身——眼識身、耳識身、鼻識身、舌識身、身識身、意識身。《長部經典》卷33:六識身: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答:
此說不如理。若堅持六識身的解釋後面一定要有「身」。
那這一句:「云何為識?謂六識身」
是不是也要用同樣的理由,要求前面的「識」既然沒有「身」字,後面的解釋就不應該加上「身」字,而要改成
「云何為識?謂六識」
這才符合他的邏輯。
所以這些解釋,都不是依經而說,而是依自己的想法強加上去的。
問:
有人引用此經,聲稱「諸法皆空」只是指「有為法空」,合理嗎?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諸有為法悉皆空故
答:
似乎只要引出全文,就知道是不是又斷章取義了。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佛言:「大王!智照實性,非有非無。所以者何?法性空故。是即色、受、想、行、識,十二處,十八界;士夫六界,十二因緣;二諦,四諦,一切皆空。是諸法等,即生即滅,即有即空,剎那剎那亦復如是。何以故?一念中有九十剎那,一剎那經九百生滅,諸有為法悉皆空故。以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照見諸法,一切皆空: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無始空、畢竟空、散空、本性空、自相空。一切法空:般若波羅蜜多空、因空、佛果空,空空故空。諸有為法,法集故有、受集故有、名集故有、因集故有、果集故有、六趣故有、十地故有、佛果故有,一切皆有。」
經文的確有寫「諸有為法悉皆空故」,但經文同樣也有寫「照見諸法,一切皆空...無為空」,難道引用者沒有看到嗎?
而且不只諸法皆空,經中也提到「法集故有、受集故有...一切皆有。」,難道引用者也沒有看到嗎?
一開始佛就說明了「智照實性,非有非無。」凡是堅持有或堅持無者,都不符合經典教導了。
問:
有人引用此經,聲稱五蘊不是我原本的我,這樣的語義透露:有一個「原本的我」,合理嗎?
【相應部 22相應 118經】(莊春江)比丘們!色應該以正確之慧 被這樣如實看作『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你們認為受想行識『這是我的,我是這個,這是我的真我。』嗎? 不,大德!
答:
這個猜想很有趣。
試想,有人說某甲不是某乙的真命天子,就透露出某乙有一個「真命天子」嗎?不一定啊,這句話沒有這種邏輯。
問:
有人引用此經,聲稱「眼識是色法」,合理嗎?
《大乘顯識經》色有二種。一內二外。內謂眼識。眼則為外。如是耳識為內。耳則為外。鼻識為內。鼻則為外
答:
若仔細閱讀該經,就可以知道宣稱「眼識是色法」是不合理的。
此經一開始是賢護向佛請教識的問題,佛陀一開始就說明如下。
賢護!識界亦爾,無色、無形、無光明顯現,以因緣故,顯示種種功用殊異。
看到這裡,就知道佛陀對識的解說是「無色」、「無形」、「無光明顯現」。
所以識並非色法,已經再明白不過了。
識無形質,普持法界智力具足,乃至能知宿命之事。
這一段在解說識的功用,「識無形質」也說明了識並不是色法。
識與風大微妙念界、受界、法界和合而遷。賢護白佛言:「若如是者,云何世尊,說識無色?」佛言:「賢護!色有二種:一、內,二、外。內謂眼識,眼則為外。...」
這一段就是被用來想證明眼識是色法,但只要了解前後文,就知道不能如此斷章取義。
前面是世尊說明識與風大微妙念界、受界、法界和合而遷,此時賢護覺得奇怪,既然識與風大等和合,那為什麼世尊說識不是色呢?
其實看到這裡,應該佷明白,世尊的教導一開始就是「識無色」,只是賢護不明白,既然和合了,怎麼還說無色?
世尊說「色有二種:一、內,二、外。內謂眼識,眼則為外。...」
這是什麼意思?我們先往下看。
「賢護!如生盲人夢見美色,手足面目形容姝麗,便於夢中生大愛悅,及睡覺已,冥無所見,夜盡晝明,人眾聚會,盲者遂說夢中樂事,我見麗人姿容殊絕,園觀華茂,人眾百千,嚴飾嬉戲,肌膚光澤,肩髆緊滿,臂長而圓猶如象鼻,我於夢中獲大快樂,適心喜歎。賢護!此生盲人未曾見物,云何夢中而能見色?」賢護白佛言:「唯願開示。」佛告賢護:「夢中見者名內眼所,是慧分別,非肉眼見,其內眼所,以念力故,盲者夢中須臾而現。復以念力覺而憶之;識之內色亦復如是。」
由此比喻,就知道世尊所說為何了。
世尊說在夢中所見的稱為內眼所,那不是肉眼看見色法,而是因念力和慧力而有。
同樣,眼識看到色法,也是相同的情況。
這裡是用現實的色法與夢中的色法的差別,比喻眼根看到的色法和眼識所識知的色法的差別,二者是不同的,世尊稱為外與內。
所以「內謂眼識」,是說明內色是眼識所了別的內色法,世尊也稱為「識之內色」,可不是說「識就是色」。
而這個比喻,還是在呼應前面提問識與諸界和合而遷,為什麼識不是色法的問題。
答案就是那些所謂的色法,是識之內色,並不是真的色法,只是稱為內色,世尊才說識無色。
賢護!恒沙諸佛見識無色,我亦如是見識無色
其受想行識,此四名無色陰
再看同一經後面這二段經文,諸佛皆「見識無色」,識屬「四無色陰」,自然也就知道本經依然是認為識非色法。
若整部經全面了解,就會知道處處都宣稱識非色法。若宣稱六識為色,或強言六識非彼識,就完全解釋不通了。
眼識 是內色
「若有眼識 彼名內色」
如此清楚的句義,你竟然能把它曲解成「眼識不是內色」
實在讓人啞口無言!
《大乘顯識經》
色有二種。一內二外。內謂眼識。眼則為外。
如是耳識為內。耳則為外。鼻識為內。鼻則為外...
以上是「眼識是色法」的另一經證
我不相信 你還有辦法將它曲解為「眼識不是色」!
經文都很白話,讀者一看都能明白
你的解讀 只是在誤導別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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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不了解 眼識和眼根 是一體的
「眼識知外法」是色陰
「內眼處及色。眼識知外色。是屬色陰」
經文已經先提及「色」...(色 當然是包含一切色)
所以不會多此一舉再重覆提及「外色」
變成:「色」及「外色」是屬色陰?? ....這叫做疊床架屋
佛經不會講這種愚蠢的話
「內眼處及色。眼識知外色。是屬色陰」
這經文是指【眼根.色塵.眼識】都是色陰
眼識的功能 純粹只是將外境影像顯現出來,這樣我們才能看見外境
【眼識能顯現影像】,經文將它描述為「眼識知外色」
這無關心法,這只是色陰
真實之法 不從因緣生
《大般涅槃經》常住之法不從因縁。
《金光明最勝王經》
不實之法 是從緣生。
真實之法 不從緣起。如來法身 體是真實。名為涅槃。
「真實之法 不從因緣生」這是佛經的說法
「真實之法」=「無為法」
不實之法=有為法
真實之法,並不是在指「牢固實物」
真實之法,是指:不是從因緣出生 的東西
真實之法 = 真實大我 = 涅槃之樂=唯我獨尊 =火氣很大??只有我對???
真實之法 =阿賴耶識 = 如來藏 = 真如 =真實大我 =真常唯心 =涅槃之樂 =唯我獨尊 =火氣很大??只有我對???
與愛、樂、欣、喜阿賴耶,有情執我生愛著之眾生何異?這是讓人不敢恭維的涅槃?還是我見?
林文亮
請 "引述" 別人講的話
我並沒有說「空為實」
我的文章是說:萬法皆空,但眾生卻說萬法真實
你最好使用"引述"。這樣,別人講的話才不會被你隨便亂解讀
從緣生 故空
《文殊師利問菩提經》眾緣生故空
佛經說「諸法皆空」,事實上是在指:
從因緣出生的一切法,都是空
如果了解這個重點,就不會在那邊爭「一切法」是指什麼?
《大寶積經》
常思量諸法 知皆從緣生
常觀諸法空 而能度一切
「諸法皆空」就是指:從因緣出生的一切法 皆是空
請拿出你「不從緣生」「真實大我」「常樂涅槃」出來給我們看?
請拿出你的「不從緣生」「真實大我」「常樂涅槃」出來給我們邪見愚痴眾生看看?
林文亮
肉眼看不見「無為法」
《佛說大乘菩薩藏正法經》
非眼識所知。乃至非意識所知。此名無為。
眼耳鼻舌身意,無法看見「無為法」
因此,就算我把「無為法」拿出來了,你也看不見
這是你的問題。
只求您拿出來
只要您能拿得出來,我就能看。
這不是我的問題,這是您的問題。
有我有你有人,您還能見到什麼是涅槃?
狂妄自我?
鐵鍊子能鎖住人,追求涅槃金鍊子,還是不能解脫。
林文亮
外色=色塵 外色法=法塵
《成實論》眼識知色。不知聲
從上面經論的說法,可以得知:
《中阿含經》所說的「眼識知外色」和「意識知外色法」其實簡單講就是指「眼識知色」和「意識知法」
並且,「色」與「法」就是指:色塵和法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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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這樣的了解,我們再回來看《中阿含經30》
內眼處及色。眼識知外色。是屬色陰。
內意處及法。意識知外色法。是屬色陰。
現在已知,「色」和「外色」都是指色塵
.....「法」和「外色法」都是指法塵
所以經文其實也可以寫成這樣:
內眼處及色塵。眼識知色塵。是屬色陰。
內意處及法塵。意識知法塵。是屬色陰。
可見,色陰不可能是指「外色」和「外色法」,
因為經文不可能重覆提及色塵和法塵。
色陰應該是指「眼識知外色」這件事, 以及「意識知外色法」這件事
【六根,六塵,六識】都屬色陰 -- 是錯誤的說法
諸賢!若內眼處不壞者,外色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眼識得生。
眼根見色塵,有光+有念(有注意到),生眼識。
看色塵而沒注意到,就無法識知 。
不能被識知的色塵就不是色陰。
眼耳鼻舌身意是內六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外六入,能被了知的,都是色陰。
六識不屬於色陰
請參見經文:諸賢!內眼處及色,眼識知外色,是屬色陰。若有覺是覺陰,若有想是想陰,若有思是思陰,若有識是識陰,如是觀陰合會。
觀法無我
前六識皆是影像(色法)
你若沒看懂《中阿含經30》, 其實還有其他經文 都有提到「前六識是色法」
《大乘入楞伽經》
分別名意識.及與五識倶.
如影像暴流.從心種子起
《瑜伽論記》六識影像之相 從彼頼耶本質相所生。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相屬者。謂眼識等 亦名有色繫。
上面經文清楚說, 前六識都是影像(相)。
所以前六識是色法(內色),毫無疑問
《大寶積經》 若有眼識 彼名內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