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之蘊處界
「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實知」此表述同時在「五蘊皆空」(或「五受陰非我」)脈絡下出現,如《雜阿含84經》說:「色是無常,無常則苦,苦則非我;非我者,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實知,是名正觀。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或者《雜阿含186經》:「是故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如實知。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除五蘊皆空外,「六入/處」的身心活動中亦沒有一個我,如《雜阿含198經》:「眼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如實知。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199經亦有類似經文)
可知,不管是色、受、想、行、識之「五蘊」,或者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六入/處」),以及地、水、火、風、空、識之「六界」,皆是泛指有情身心的整體。
印順法師在《佛法概論》第四章談論「有情與有情的身心」,即是以五蘊、六處、六界來分析,並表示「蘊觀,詳於心理的分析;處觀,詳於生理的分析;界觀,詳於物理的分析」[1],蘊、處、界僅是從有情不同面向的強調作指涉與分類,初期佛教的禪修即重於蘊處界的觀修,如《雜阿含42經》:「云何三種觀義?比丘!若於空閑、樹下、露地,觀察陰、界、入,正方便思惟其義,是名比丘三種觀義。」[2]
只不過「六界」之地、水、火、風、空、識,當中的「空」該如何理解,不免有其開放性,淺的泛指空間場域,深的特指緣生無性。[3]此外,「識」也存在著豐富的意義,平淺來說是覺知了別,玄深而言涉及業力攝藏。而「空」與「識」恰好又是中觀和唯識核心概念,或也值得從「六界」脈絡中探索「空」與「識」的原初意涵。
[1] (CBETA 2021.Q3, Y08, no. 8, pp. 57a01-58a3)
[2] (CBETA, T02, no. 99, p. 10, c11-13)
[3] 《佛法概論》表示:「至於空界,是四大的相反的特性。物質必歸於毀壞,是空;有與有間的空隙,也是空;虛空是眼所見、身所觸的無礙性。凡是物質──四大的存在,即有空的存在;由於空的無礙性,一切色法才能佔有而離合其間。有虛空,必有四大。依這地、水、火、風、空五大,即成為無情的器世間。若再有覺了的特性,如說「四大圍空,有識在中」(《成實論》引經),即成為有情了。」(CBETA 2021.Q3, Y08, no. 8, p. 64a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