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之蘊處界

身心之蘊處界

拙作<心識與解脫>第八章探討佛教是否主張身心二元論,文中指出身心二分在佛教中僅是暫時性區分,以不同分類解釋「人」或「有情」如何運作。除身、心二分外,佛教也以色、受、想、行、識之「五蘊」,或者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或「六入」,以及以識、名色如束蘆之相依相待,說明身心之整體。
 
不管是二分、三分、五分或六分等,這些都是溝通上的方便,使我們了解「人」此一整體是如何運作的。文中之分類以下表略顯之:
除上述指涉身心之區分,有情之分析除五蘊、六處外,還有六界。所謂的「四大皆空」主要指色法──地水火風,更完整是六界之「六大皆空」──加上空、識,這「六大」也是詮解有情存在的一種方式,如《雜阿含465經》以「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之指涉,表示:「若比丘於所有地界,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實知,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亦復如是。」

「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實知」此表述同時在「五蘊皆空」(或「五受陰非我」)脈絡下出現,如《雜阿含84經》說:「色是無常,無常則苦,苦則非我;非我者,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實知,是名正觀。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或者《雜阿含186經》:「是故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如實知。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除五蘊皆空外,「六入/處」的身心活動中亦沒有一個我,如《雜阿含198經》:「眼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如實知。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199經亦有類似經文)

可知,不管是色、受、想、行、識之「五蘊」,或者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六入/處」),以及地、水、火、風、空、識之「六界」,皆是泛指有情身心的整體。

印順法師在《佛法概論》第四章談論「有情與有情的身心」,即是以五蘊、六處、六界來分析,並表示「蘊觀,詳於心理的分析;處觀,詳於生理的分析;界觀,詳於物理的分析」[1],蘊、處、界僅是從有情不同面向的強調作指涉與分類,初期佛教的禪修即重於蘊處界的觀修,如《雜阿含42經》:「云何三種觀義?比丘!若於空閑、樹下、露地,觀察陰、界、入,正方便思惟其義,是名比丘三種觀義。」[2]

只不過「六界」之地、水、火、風、空、識,當中的「空」該如何理解,不免有其開放性,淺的泛指空間場域,深的特指緣生無性。[3]此外,「識」也存在著豐富的意義,平淺來說是覺知了別,玄深而言涉及業力攝藏。而「空」與「識」恰好又是中觀和唯識核心概念,或也值得從「六界」脈絡中探索「空」與「識」的原初意涵。


[1]  (CBETA 2021.Q3, Y08, no. 8, pp. 57a01-58a3)

[2] (CBETA, T02, no. 99, p. 10, c11-13)

[3] 《佛法概論》表示:「至於空界,是四大的相反的特性。物質必歸於毀壞,是空;有與有間的空隙,也是空;虛空是眼所見、身所觸的無礙性。凡是物質──四大的存在即有空的存在由於空的無礙性一切色法才能佔有而離合其間有虛空必有四大依這地空五大即成為無情的器世間若再有覺了的特性如說四大圍空有識在中」(《成實論引經),即成為有情了(CBETA 2021.Q3, Y08, no. 8, p. 64a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