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慧是因,實相是非果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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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亮

「(二)、何名般若:為什麼稱為般若?在這一問題中,即抉示出般若究竟指什麼?應該說:般若是實相;觀慧與文字,是約某種意義而說為般若的。如觀慧,因依之深入而能現覺實相——般若,所以也稱為般若。觀慧是因,實相是——非果之果,即是因得果名。」(《般若經講記》,p.9)

觀慧是因,實相是——非果之果,這是指實相是由正見生,觀慧只是進得實相之方法過程?實相非由觀慧而生?正見才是因?

還是說,實相是本來的,非眾生所知所證,透過觀慧之方便,而讓眾生得知、得入實相?

回應

 

「實相」:「實相」或「諸法實相」,玄奘譯為「實性」或「諸法實性」,是「如」、「法界」、「實際」的異名。(《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865)

 

如論究到諸法實相(實相是「實性」的異譯),是非常非無常的。空性也是非常非無常的,是超越常無常等一切戲論執見的。(《空之探究》,p.97)

 

一切無實性,乃曰「勝義諦中,一切皆空」。此無自性空,不如自性之誑惑,曰諸法實相。(《印度之佛教》,p.269)

 

「觀慧是因,實相是——非果之果」,「實相」為超越常無常等一切戲論執見的「諸法實性」,乃是一種「無為法」之理性,不等同為「涅槃」之「果」,故以「非果」名之。此類如「無為法」之「虛空、非數緣盡」或「虛空、非擇滅」。可參考《大智度論》及《品類足論》所說「非果非有果」:並非「涅槃」之「果」,也不會另生其它之「果」。

 

《大智度論》卷19〈序品1〉:「三念處是果亦有果,一當分別——法念處:或果非有果,或果亦有果,或非果非有果。數緣盡,是果非有果;有為法念處,是果亦有果;虛空、非數緣盡,是非果非有果。」(CBETA, T25, no. 1509, p. 201, c16-20)

 

《品類足論》卷12:「幾果非有果等者?三是果亦有果,一應分別。謂法念住,或是果非有果,或是果亦有果,或非果非有果。是果非有果者,謂擇滅。是果亦有果者,謂想、行蘊。非果非有果者,謂虛空、非擇滅。」(大正26,741a13-17)」

聞思隨筆版主:常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