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的「分配正義」

                        佛教「分配正義」之可能
去年(2020)年底向科技部提出「佛教正義觀」的研究計劃案,有審查人指出「分配正義」乃當今正義理論探討關注的重點(如John Rawls 的《正義論》),旨在解決當代民主與價值多元社會所面臨的分配問題,即「如何公平分配眾人皆競相爭取的有限資源」之問題。而是否可能有任何具佛教特色的正義觀,可以放在相同預設的脈絡上來和這些理論作切題的比較?
 
審查人所言甚是,也很感謝善意的提醒、提問,學術的推進總是在對話交流中增益思想的深度。
 
佛法義理架構中的應報或業報理論,固然重於「懲罰正義」的面向,但卻不限於此;除「懲罰正義」外,「分配正義」亦是任何社群必須共同面對的,其中當然包括佛教社群。
 
例如佛教僧團「六和合」的修行生活範式,利益和財物共享,所謂「利和同均」,即表達某種「分配正義」的內涵。意即,僧團內所有資源皆共同擁有、對等均分,採「共產」的經濟模式,而不應有私人積蓄,所有個人財務上收穫皆應「充公」,除支付集體生活的各種開銷,也用於救濟苦難眾生。如此,「利和同均」表達一切資源之平均分配,或可視為某種「分配正義」的形式展現。[1]
 
或者,就另一向度而言,「利和同均」的理想社群模式,不存在「分配正義」的論爭,因為一切已然「正義分配」。
 
事實上,如前所述,凡有群體生活就涉及「分配正義」的問題,佛教社群亦然,包括大乘佛教常說的「菩薩道」,所從事的利他助人的慈善工作,亦不免涉及「分配正義」的討論。
 
例如佛教慈善團體累積眾多善心人士的善款捐助,究竟該如何合理分配,濟助需要幫助的人?貧窮苦難眾生為數甚多、甚廣,包含國內以及國際,而所取得的善款,總是難以因應不可勝數的貧困災民、難民等,如此即涉及分配上的倫理抉擇問題──「如何公平分配窮困之人急需濟助的有限資源」?
 
菩薩之「六度」首重於「布施」,然而布施的給予當如何才稱得上是合理或合乎公平的給予?還是菩薩的布施沒有公平性問題?如佛教所常說的「隨順因緣」,未必有原理原則性的先後順序及數量多少的準據?所謂「頭目髓腦悉施人」之「大無畏」的給予過程,如何兼顧公平公義,相信也可成為佛教倫理學的議題討論;而所謂的「隨順因緣」,亦當有因緣條件的理序分析及先後、輕重判斷等。
 
如慈濟慈善基金會於2021年7月21日與政府完成五百萬劑BNT疫苗捐贈的契約簽署,慈心善行獲得國內高度肯定。只不過,舉世疫情蔓延燃燒,台灣疫情相對而言控制得宜(感謝政府和人民的同心協力),如果就佛教「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理想,或者「怨親平等」的精神,相信證嚴法師內心所繫不只有台灣,還有世界各處疫情嚴重的地區,其中又以貧窮落後國家最令人擔憂。
 
任何偉大宗教都有「愛人如己」的胸襟,甚至「愛人遠甚於己」的胸懷,如「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所說。
 
是以證嚴法師心中繫念援助之優先對象,或應是災疫最慘、死傷最多、最苦、最窮、最落後的國家,以之為疫苗乃至醫療物質提供的首選,而台灣不管就經濟狀況以及疫情程度,恐未必是排為第一。
 
然而,佛法「隨順因緣」的「分配正義」,或有如下之考量:第一、證嚴法師宗教家的格局,若以解救他人為先,將國人放於次位,相信很難得到台灣民眾的普遍接受與廣大認同;其次,善款若是勸募於台灣、為台灣人所共同奉獻,則取之於斯、用之於斯,自也是天經地義;第三,就多數人的俗情認知而言,仍有親疏遠近之分,而未必是「怨親平等」,因此先「老吾老」、「幼吾幼」才足以言「及人之老」、「及人之幼」,在安頓「自家人」的前提下,行有餘力博施濟眾;第四、國外疫情失控往往跟政府治理、民眾自律有關,而長年的貧窮又涉及盤根錯節的社會問題等(包括政局不安之動亂等),儘管慈濟有心提供疫苗等救援,恐也未必得以稱心如意(而有「愛莫能助」之憾)。
 
可知,大乘菩薩「布施」實踐的過程中,「分配正義」是勢必遇到的問題,也是佛教思想所當回應的。若以佛法「二諦」精神來看分配問題,在理想上、理念上懸念水深火熱的最苦眾生,但在現實上、實務上仍必須洞悉因緣關係,就近關照國人的需要。
 
世界衛生組織(WHO)秘書長譚德塞(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2021年7月21日於第138次在國際奧委會主題演講中表示,疫苗及相關醫療資源分配不均,貧富國家之間嚴重落差,致使不能將疫情有效控制。只要有一個區域病毒還持續著,世界任何一個地方都有可能因此而遭殃,所以他說「在所有人都安全之前,沒有人是安全的」(None of us is safe until all of us are safe.)。[2]
 
是以疫苗的分配涉及人類共同生命的安全存活,不只是「同島一命」而且也是「全球一命」,疫苗共享才足以讓全球早日恢得安寧,Covid-19才有消失的可能。因此如何在人道主義、利他主義以及佛法的慈悲、慈善理念等,反思並促成全球疫苗均分的可能,或也是佛教「分配正義」某種向度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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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經典裡也提及利益所得的運用和分配問題,如《中阿含經》卷33:「初當學技術,於後求財物,後求財物已,分別作四分。一分作飲食,一分作田業,一分舉藏置,急時赴所須,耕作商人給,一分出息利。」(CBETA 2021.Q3, T01, no. 26, p. 642a2-6) 《雜阿含經》卷48:「始學功巧業,方便集財物,得彼財物已,當應作四分,一分自食用,二分營生業, 餘一分藏密,以擬於貧乏。」(CBETA 2021.Q3, T02, no. 99, p. 353a28-b2)
 
[2] 以上見WHO Director-General's keynote speech at the 138th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Session 21 July 2021,取自WHO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