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在著作中提到:佛法的根本原理是緣起法。
「佛法的根本原理是緣起法。有人問佛說些什麼法?佛答:「我說緣起」。緣起是什麼?在各家各派之間,有著不同的解說。我以根本佛教的立場,綜合各家所說的共通點而觀察之,可以說:緣起是一種理則。它不就是因果,而是依一一因果事實所顯示的原理。如「生緣老死」,凡生必死,是一切法的必然原理。何時死,如何死,雖視生活條件而決定。壽夭有異,死的原因與狀態有異,但生者必死的軌則,是無論如何不會動搖的。從一一生命的因果事實去顯示這理則,而一一生命的存在與變動,都不能違反它,它是必然性而又普遍性的原理,所以釋尊以「法性、法住、法界常住」來稱嘆它。釋尊的證悟這理則,是在現實人生的具體因果事實上,以智慧光透視徹了,而認識其內在深刻的公理通則。這所得的,固然是抽象的理則,但卻不是架空想像的;它不就是具體事實,卻又不離具體事實而存在,有它的客觀性,所以說緣起「非我作,非餘人作」。佛陀如是觀察而證悟,如是證悟而成等正覺,也依所覺而開示教授弟子。」(《性空學探源》,pp.52-53)
又說佛陀有三意,即1.如來2.如解3.如說
多陀阿伽陀,華語「如來」,有二義:一、外道神我之異名,即如如不變而為流轉、解脫之當體。如來死後去或不去,即此。二、佛陀之異名,可譯為如來、如解或如說。即證如如之法性而來成正覺者;如法相而解者;如法相而說者。佛具此三義,故曰如來,」(《印度之佛教》,p.6)
所以,佛陀
1.「如是觀察而證悟」,即「證如如之法性而來成正覺者」,觀察因果現實事相,得悟緣起法則,入如實空性,證實相涅槃,故稱此人為「如來」。
2.「如是證悟而成等正覺」,即「如法相而解者」,依緣起事相,如實證解緣起法性,而成等正覺。故稱此人為「如解」。
3.「依所覺而開示教授弟子」,即「如法相而說者」,教導學生觀察緣起事相,深入緣起幻象宛然,卻無常、無我,依無常無我之緣起中道,得入無生涅槃等,故稱此人為「如說」。
兩段文意如此相配是否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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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如來、如解、如說」之真義為何?
請參閱導師以下解說,會更完整明確。
聞思隨筆版主:常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