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概論-有情為問題的根本

有情為問題的根本

世間的一切學術──教育、經濟、政治、法律,及科學的聲光電化,無一不與有情相關,無一不為有情而出現人間,無一不是對有情的存在。如離開有情,一切就無從說起。所以世間問題雖多,根本為有情自身。也就因此,釋尊單刀直入的從有情自體去觀察,從此揭開人生的奧秘。

有情──人生是充滿種種苦迫缺陷的。為了離苦得樂,發為種種活動,種種文化,解除他或改善他。苦事很多,佛法把他歸納為七苦;如從所對的環境說,可以分為三類:【圖片

  生苦、老苦、病苦、死苦──對於身心的苦
  愛別離苦、怨憎會苦────對於社會的苦
  所求不得苦────────對於自然的苦

生、老、病、死,是有情對於身心演變而發生的痛苦。為了解免這些,世間有醫藥、衛生、體育、優生等學術事業。生等四苦,是人生大事,人人避免不了的事實。愛別離、怨憎會,是有情對於有情(人對社會)離合所生的。人是社會的,必然與人發生關係。如情感親好的眷屬朋友,要分別或死亡,即不免愛別離苦。如仇敵相見,怨惡共住,即發生怨憎會苦。這都是世間事實;政治、法律等也多是為此而創立的。所求不得苦,從有情對於物欲的得失而發生。生在世間,衣食住行等資生物,沒有固然苦痛,有了也常感困難,這是求不得苦。《義品》說:「趣求諸欲人,常起於希望,所欲若不遂,惱壞如箭中」,這是求不得苦的解說。

還有說得更具體的,如《中含‧苦陰經》說:「隨其技術以自存活,或作田業,……或奉事王。……作如是業求圖錢財,……若不得錢財者,便生憂苦愁慼懊惱。……若得錢財者,彼便愛惜守護密藏。……亡失,彼便生憂苦愁慼懊惱。……以欲為本故,母共子諍,子共母諍,父子、兄弟、姊妹親族展轉共諍。……以欲為本故,王王共諍,梵志梵志共諍,居士居士共諍,民民共諍,國國共諍;彼因鬥諍共相憎故,以種種器仗轉相加害,或以拳扠、石擲,或以杖打、刀斫」。為了解決這些,世間提倡增加生產,革新經濟制度等。但世間的一切學理、制度,技術,雖能解除少分,而終究是不能徹底的。如世界能得合理的和平,關於資生的物資,可能部分解決。但有情的個性不同,體格、興趣、知識等不同,愛別、怨會等苦是難於解免的。至於生死等苦,更談不上解決。一般人但能俯首的忍受,或者裝作不成問題。世間離苦得樂的方法,每每是舊問題還沒解決,新問題又層出不窮,總是扶得東來西又倒!這是由於枝末的而不是根本的。如從根本論究起來,釋尊總結七苦為:「略說五蘊熾盛苦」。此即是說:有情的發生眾苦,問題在於有情(五蘊為有情的蘊素)本身。有此五蘊,而五蘊又熾然如火,這所以苦海無邊。要解除痛苦,必須對此五蘊和合的有情,給予合理的解脫才行。所以佛法對於生產的增加,政治的革新等,雖也認為確要,但根本而徹底的解脫,非著重於對有情自身的反省、體察不可。

進一步說:有情為了解決痛苦,所以不斷的運用思想,思想本是為人類解決問題的。在種種思想中,窮究根本的思想理路,即是哲學。但世間的哲學,或從客觀存在的立場出發,客觀的存在,對於他們是毫無疑問的。如印度的順世論者,以世界甚至精神,都是地水火風四大所組成;又如中國的五行說等。他們都忽略本身,直從外界去把握真實。這一傾向的結果,不是落於唯物論,即落於神秘的客觀實在論。另一些人,重視內心,以此為一切的根本;或重視認識,想從認識問題的解決中去把握真理。這種傾向,即會產生唯心論及認識論。依佛法,離此二邊說中道,直從有情的體認出發,到達對於有情的存在。有情自體,是物質與精神的緣成體。外界與內心的活動,一切要從有情的存在中去把握。以有情為本,外界與內心的活動,才能確定其存在與意義。圖片

 ┌─────────┐
 │         │
 │ ┌─────┐ │
 │ │  根  │ │   心、根情、外界均為多層之圓所包圍
 │ │ ┌─┐ │ │
 │外│ │心│ │界│
 │ │ └─┘ │ │
 │ │  情  │ │
 │ └─────┘ │
 │         │
 └─────────┘

有情為物質與精神的和合,所以佛法不偏於物質,也不應偏於精神;不從形而上學或認識論出發,而應以現實經驗的有情為本。佛法以為一切是為有情而存在,應首先對於有情為徹底的體認,觀察他來自何處,去向何方?有情到底是什麼?他的特性與活動的形態又如何?不但體認有情是什麼,還要從體認中知道應該如何建立正確的人生觀。

探究人生意義而到達深處,即是宗教。世界的宗教,各種各樣的,含義也大有出入。但有一共同點,即人類苦於外來──自然、社會以及自己身心的層層壓制,又不能不依賴他、愛好他;感到自己的缺陷、渺小,而又自信自尊,想超越他、制用他。有情在這樣的活動中,從依賴感與超越感,露出有情的意向,成為理想的歸依者。宗教於人生,從過去到現在,都是很重要的。不過一般的宗教,無論是自然宗教,社會宗教,自我宗教,都偏於依賴感。自己意向客觀化,與所依賴者為幻想的統一,成為外在的神。因此有人說,宗教是必然有神的。他們每以為人有從神分出的質素,這即是我們的自我、心或靈魂。如基督教說:人的靈是從上帝那裡來的。中國也說:天命之謂性。藉此一點性靈,即可與神接近或合一。他們又說:人的缺陷罪惡,是無法補救的,惟有依賴神,以虔誠的信仰,接受神的恩賜,才有希望。所以一般宗教,在有情以外,幻想自然的精神的神,作為自己的歸依處,想依賴他而得超脫現實的苦迫。這樣的宗教,是幻想的、他力的。佛教就不然,是宗教,又是無神論。佛說:有情的一切,由有情的思想行為而決定。佛教的歸依向上、向究竟,即憑有情自己合法則的思想與行為,從契合一切法的因果事理中,淨化自己,圓成自己。所以歸依法,即以因果事理的真相為依歸。歸依佛與歸依僧,佛與僧即人類契合真理──法而完成自己的覺者;歸依即對於覺者的景仰,並非依賴外在的神。佛法是自力的,從自己的信仰、智慧、行為中,達到人生的圓成。佛法與一般宗教的不同,即否定外在的神,重視自力的淨化,這所以非從有情自己說起不可。
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