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思想史-第三節 提婆的「百」論

第三節 提婆的「百」論

龍樹的弟子提婆Āryadeva,印度南方的錫蘭人,從犢子部Vātsīputrīya出家。那時錫蘭的無畏山Abhayagiri派,態度寬容,容許別部及大乘者共住。提婆到了南印度,從龍樹Nāgārjuna學。留傳下來的提婆事跡,主要是到處去破斥外道,破斥小乘的妄執,後來為外道所殺。提婆的著作有:一、『百論』,以百偈得名。鳩摩羅什Kumārajīva譯,不是全譯而是有所省略的。提婆的本論,名為「修妒路」[經],論釋是婆藪開士造的。有以為婆藪就是世親Vasubanbhu,然在年代上是不可能的。二、『四百觀論』,西藏本作『瑜伽行地四百論』,四百偈。唐玄奘所譯『大乘廣百論釋論』,一〇卷,是『四百論』的後二百偈,及瑜伽學者護法Dharmapāla的注釋。三、『百字論』,元魏菩提流志Bodhiruci譯,一卷。提婆本論僅百字,就是論末偈頌中,「一切法是一,如是法無異!……等如夢無異,相亦無有體」(1);其餘論釋,不知是誰造的。此論在西藏,說是龍樹造的。提婆所造的論,都以「百」為名。這固然由於百字、百偈、四百偈的論偈數目,然在梵文中,百是śataka,字根śat有破壞的意義,實表示了破斥摧壞一切異說的宗趣。此外,北涼道泰譯出『大丈夫論』,二卷。論末說:「阿闍黎犢子部提波羅大菩薩,生在南方,是(彼)所作竟」(2)。與傳說的提婆相合,僅名字──提婆與提波羅小異。這部論,著重於悲心施捨一切的菩薩行,為慈悲增上的代表作。如是提婆所造的,那提婆不計自身安危,盡力破斥外小異見[法施],弘護大乘,終於以身殉教,這真是能說能行的大丈夫!

提婆的弟子羅睺羅跋陀羅Rāhulabhadra,曾在中、南印弘法。西藏所傳,羅睺羅跋陀羅著有『讚法華經偈』,『讚般若偈』。真諦傳說:羅睺羅跋陀羅有『中論註』。據吉藏『中觀論疏』說:「羅睺羅法師,是龍樹同時人。釋八不,乃作常樂我淨明之」(3)。以八不緣起來解說大涅槃四德,與『大般涅槃經』續譯的「師子吼菩薩品」,以八不緣起為「正因佛性」(4),同一學風。這顯然是中觀學者,面對後期大乘經而加以會通了。『智度論』引用他的『讚般若偈』(5)可能是後人所附入的。龍樹,提婆,羅睺羅跋陀羅,三人有先後的師資關係,為漢、藏一致的傳說。以後的傳承,如西藏所傳的,我國從來不知。如三論宗所傳:羅睺羅傳青目,青目傳須利耶蘇摩Sūryasoma,須利耶蘇摩傳羅什。這一傳承中,青目是什麼傳說也沒有,說他在羅睺羅與羅什之間,不過因為青目作『中論釋』而已。佛教學派的次第相傳,有些是不必盡信的!

龍樹開闢了大乘的坦途,提婆也就移重心到對外的破斥。以空義來掃除有、非有等一切戲論,而「空」不是言說所安立處,所以空也不立,而被稱為「破而不立」。說到破,破的是什麼?法是不可破的;種種論破,只是破除眾生的愛著、執見,如『大智度論』卷三二(大正二五‧二九六下二九七中)說:

「般若波羅蜜,於一切法無所捨,無所破,畢竟清淨,無諸戲論。如佛說有四緣,但以少智之人,著於四緣而生邪論,為破著故,說言諸法空,實無可破」。「般若波羅蜜中,但除邪見而不破四緣」。

「佛為破妄見故,言三事不可得,實無所破」;「是法空,諸佛以憐憫心,為斷愛結、除邪見故說」(6)。這就是『維摩詰經』所說:「但除其病而不除法,為斷病本而教導之。何謂病本?謂有攀緣」的意思(7)。攀緣,玄奘譯作「緣慮」。大概的說,「佛法」重在破愛著。由於部派分化而異說紛紜,外道的反對聲也漸高,都在義理上兜圈子,辯論上下功夫,這所以「一切法空」說應運而生,重在破邪了。如於一切法不生愛著,於一切法不「自以為是」,那緣起法本來如此,有什麼可破的!提婆的『大乘廣百論釋論』卷八(大正三〇‧二三六上)說:

「識為諸有種,境是識所行,見境無我時,諸有種皆滅」。

或者以為:「見境無我」,是破境,這是境空而心不起的意思。其實,提婆所說,是本於『雜阿含經』卷二的,如(大正二‧九上)說:

「種子者,譬如陰俱識。地界者,譬(色、受、想、行)四識住。水界者,譬貪喜四取攀緣識住」。

「色(受、想、行)界離貪;離貪已,於色封滯意生縛斷;於色封滯意生縛斷已,攀緣斷;攀緣斷已,識無住處,不復生長增廣」。(8)

識vijñāna是有取識,為流轉三有的種子?為什麼是三有種。因為識在色、受、想、行──四處住「四識住」。識行境時,由於貪喜的染著繫縛,取識攀緣不捨而成流轉三有的種子。如離愛,識行境時就不為貪喜所縛而攀緣不捨,那就識無住處──「三有種當滅」了。黑牛與白牛相繫的譬喻,也是同一意義,不過約根境說:「非意繫法,非法繫意。……於其中間,若彼欲貪,是其繫也」(9)。依『維摩經』說:只因攀緣三界,起有無見,如不起二見,那就都無所得,攀緣──生死病根也就斷了。『阿含』與『大乘經』一脈相通,不過『阿含』重在離愛tṛṣṇā, anunaya,大乘重在離見dṛṣṭi。生死病根的「攀緣」,不是能緣,也不是所緣,是能所相關時,有所愛染、執見的緣慮。愛染、執著,「佛法」說我愛(我見、我慢等),無我就解脫了。「大乘」說我見、法見(依自性起),離我法自性見,就都無所著了。所以,「不以空三昧(心)故空,亦不以所緣外色等諸法故空。……此中說離是二邊說中道,所謂因緣和合生,是和合法,無有一定法故空。……無自性故,即畢竟空」(10)。論師以「分破空」、「觀空」、「本性空」,推求破斥外道、小乘所說,顯一切法離戲論而寂滅,不是論議,一切論議是可破的,佛法是「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

註解:

[註 12.001]『百字論』(大正三〇‧二五二下)。

[註 12.002]『大丈夫論』(大正三〇‧二六八上)。

[註 12.003]『中觀論疏』卷三本(大正四二‧四〇下)。

[註 12.004]『大般涅槃經』卷二七(大正一二‧五二四上──中)。

[註 12.005]『大智度論』卷一八(大正二五‧一九〇中──一九一上)。

[註 12.006]『大智度論』卷一二(大正二五‧一五〇上)。卷二〇(大正二五‧二〇七中)。

[註 12.007]『維摩詰所說經』卷中(大正一四‧五四五上)。

[註 12.008]『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南傳一四‧八五──八七)。

[註 12.009]『雜阿含經』卷九(大正二‧六〇中)。『相應部』(三五)「處相應」(南傳一五‧二六〇──二六一)。

[註 12.010]『大智度論』卷七四(大正二五‧五八一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