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論頌講記-壬二 顯明空善巧見有多失

壬二 顯明空善巧見有多失

癸一 明空善巧

汝謂我著空    而為我生過    汝今所說過    於空則無有

以有空義故    一切法得成    若無空義者    一切則不成

此下,申明正義,反難外人。外人不知自己的根性不夠,不能悟解空中的立一切法,所以以為「我」執「著」一切諸法皆「空」,以為我是破壞世出世間因果的邪見,「為我」編排出很多的「過」失。其實,「汝今所說」的一切「過」失,在我無自性的緣起「空」中,根本是「無有」的。不特沒有過,而且唯有空,才能善巧建立一切。你以為一切都空了,什麼都不能建立。可是,在我看來,空是依緣起的矛盾相待性而開示的深義。唯有是空的,才能與相依相待的緣起法相應,才能善巧的安立一切。所以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反過來說:你以為一切實有,才能成立世出世間的一切因果緣起,這不致於破壞三寶、四諦。不知這是錯亂的、凡庸的知見,勢必弄到真妄隔別,因果不相及,一切都沒有建立可能。這才是破壞三寶、四諦哩!所以說:「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

為什麼唯性空才能建立一切?空是無自性義;自性是自體實有、自己成立的意思。從時間的前後看,他是常住的、靜止的,從彼此關係看,他是個體的、孤立的;從他的現起而直覺他自體的存在看,他是確實的,自己如此的。凡是自性有的,推究到本源,必是實有、獨存、常住的。凡有此常、一、實的觀念,即是自性見。以諸法為有這自性的,即是執著諸法自性有的有見,也就是與性空宗對立的有宗。說自性有是常住的,佛教的學者,除了後期佛教的不共大乘而外,少有肯老實承認的。他們說:我們也是主張諸行無常的,剎那生滅的。他們確也信受諸行無常,不過從分位的無常,分析到一剎那,就不自覺的在無常後面,露出常住的面目來。諸法是實有的,析到極短的一剎那,前念非後念,後念非前念,法體恆住自性,這不是常住麼!即使不立三世實有,立現在實有,此剎那即滅,雖沒有常過,就有斷過。其實,這是常見的變形,是不能信解如此又如彼的。又如雖說因緣生法,色法是由四大、四塵和合成的。假使把和合的色法,分析到最極微細的極微(空間點),即成一一的獨立單位。這獨立單位的極微,縱然說和合而有,也不過是一個個的堆積。不落於一,即落於異。凡不以一切空為究竟,不了一切是相待依存的,他必要成立空間上的無分極微色,時間上的無分剎那心。實有論者的根本思想,永遠是依實立假。他們的實有,終究不出斷、常、一、異的過失。有些宗教及哲學者(後期大乘學者也有此傾向),向外擴展,說世界的一切為整體的,這是大一;時間是無始無終的存在,不可分割,這是大常。大常大一的,即是絕待的妙有。這與佛法中有所得的聲聞學者,說小常、小一,只有傾向不同。一是向外的,達到其大無外;一是向內的,達到其小無內;實是同一思想的不同形態,都不過是一是常的實有。此自性實有的,不空的,就失卻因緣義。因為自性實有的,究竟必到達自己存在的結論。自己存在,還要因緣做什麼?失了因緣,那裡還談得上建立一切!空是無自性義,世間的一切,都是相依相待,一切是關係的存在。因緣生法,所以是空的;空的,所以才有因緣有而不是自性有。如明白空是無自性義,是勝義無自性,而不是世俗無緣起,即能知由空成立一切了。但有見深厚的人,總覺得諸法無自性空,不能成立一切,多少要有點實在性,才可以搭起空架來。如一切是空,因果間沒有絲毫的自性,為什麼會有因果法則?為什麼會有種種差別?這仍是落於自性見,有見根深確是不易了解真空的。空是無自性,一切因緣生法,因果法則,無不是無自性的。雖然世俗法都是虛妄的,錯亂的,但錯亂中也有他的條理和必然的法則。所以我們見了相對安立的事相理則,以為一切都是有條不紊,不錯不亂,必有他的真實性。不知境幻心也幻,幻幻之間,卻成為世俗的真實。如有一丈寬的大路,離遠了去看,就好像路愈遠愈小;這是錯亂。可是你到那裡,用尺一量,不寬不狹,剛剛還是一丈。如把尺放在那邊,走回來再看,路還是小小的,尺也縮得短短的。看來,路已狹了,尺已短了,但還是一丈。所以能量(尺)所量(路),在因緣下而如幻的幻現;但其間能成立安定的法則與關係的不錯亂。一切如幻,是可以成立世出世間因果的。我們說空,即是緣起的;緣起的必然表現出相待的特性,相待即是種種的。所以實有論者,以為一切空即不能說明種種差別,實是大誤會。反之,在自性實有的見地中,在性空者看來,他才不能成立彼此的差別與前後的差別!

此二頌,為實有論者與性空論者的根本不同點,在性空可否建立一切。性空能建立一切的,是性空者,他一定以空為中道究竟的。性空不能建立一切,即是實有論者,他必然的以為空是錯的。或者溫和的說,是不了義的。本論為徹底的性空論,讀者應深切的把握此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