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論頌講記-子二 諸行業

子二 諸行業

一切諸行業    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爾時報獨生

如是二種業    現世受果報    或言受報已    而業猶故在

若度果已滅    若死已而滅    於是中分別    有漏及無漏

再說業。然論文的意義,實為解說業力,以說明不失法的性質。「一切」的「諸行業」,有「相似」的、有「不相似」的兩種。欲界與欲界的業相似,色界與色界的業相似,無色界與無色界的業相似;善的與善業相似,不善的與不善業相似;有漏的與有漏業相似,無漏的與無漏業相似:這是相似業。這業不同那業,那業不同這業,就是不相似的業了。清辨說:不相似業,各有一個不失法;相似的業,有一共同的統一的不失法。也就是凡業力的相同者,和合似一,有一共同的不失法,將來共成一果。我以為此相似不相似業,也可以說是共業不共業。屬於某一有情的,各各差別,是不相似業。如眾生共業,將來感得眾生共得的依報等,即是相似業。每一有情,現生及過去生中,造有很多的相似與不相似的業,但他在前一生命結束,即死亡了以後,重行取得一新生命的時候,在無量無邊的業聚中,某一類隨緣成熟。假使他生在欲界,就唯有「一」欲「界」的業生果;而欲界業中又有六趣的差別,他如生在人趣,就唯有人趣的業生果;人中也還有種種。總之,作業雖很多,而新生時唯是某一界一趣的業,最「初」生起「受身」,「爾時」就唯有某一種果「報」單「獨」的「生」起;其他的業,暫時不起作用,再等機緣。果報現起,保證業力的不失法,也就過去不存在,而唯有此果報身的相續受果了。「如是二種業」,清辨釋中說是上面說的作業無作業;青目更說這是輕業與重業;嘉祥疏說有多種的二業。也可說是相似不相似業,由這二業,「現世」就可感「受」正報、依報的「果報」了。

正量部中的另一派說:由業「受報」,果報現起了「已」後,新生命固然一期的延續下去,就是那保證「業」力的不失法,也還是同樣的存「在」。這與正統的正量學者,說得不同了:不失法沒有感果的時候,是存在的;一旦感受了果報,立刻就不再存在。《明了論》說:『不失法待果起方滅』。真諦三藏說:『不失法是功用常,待果起方滅』。都是主張感果即滅的。而現在說不但沒有感果是存在的;就是感了果,保證業力的不失法,在所感果報沒有盡滅以前,也還是存在的。彼此意見的參差,是這樣:正統者說:因既生果,果體能一期繼續的生下去;因不再生果,所以感果就滅了。旁支者說:因生果後,果體的繼續生下去,有他一定的限度;有限度的延續,不能說與因無關,此必有支持生命延續的力量。所以要在果報身滅時,不失法才失壞。這兩派,以瑜伽師所說去批判他,正統注意生因,旁支又注意到引因。這樣,依旁流者的解說不失法──業的失滅,在兩個時候:一、聖者位中度果的時候,二、異生位中死亡的時候。從初果到二果,從二果到三果,從三果到四果,這都叫度果。在度果的過程中,每度一果,就滅去後一果所應滅的業力。如初果還有七番生死;證得二果時,即有六番生死的不失法滅,只剩一往來了。到最後阿羅漢果入無餘涅槃(死)的時候,就徹底的滅除有漏不失法了。壽盡命絕,這叫做死。一期生死既沒有了,感此一期果報的業──不失法,也就隨之而消滅了。所以說:「若度果已滅,若死已而滅」。在這度果死已滅「中」,應更「分別」他的「有漏」「無漏」。即三界繫與不繫法。異生死滅,這是三界繫的有漏業;阿羅漢入涅槃滅,也捨有漏的殘業;如捨無漏智業,這是不繫的無漏業。度果滅的,有三界繫的有漏業;捨前三果得後三果所滅的,即有不繫的無漏業。這是應該分別而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