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二節 覺天

第二節 覺天

四大論師中的覺天,梵音為佛陀提婆,或作浮陀提婆Buddhadeva。除了不足採信的傳說──參加『大毘婆沙論』的結集法會而外,事跡都無從稽考。

覺天與法救Dharmatrāta,同為說一切有部中的誦持修多羅者(經師),涼譯『毘婆沙論』卷一(大正二八‧六上──中)所說極為明顯:

「誦持修多羅者說言:五根是世第一法。尊者達磨多羅說曰:世第一法體性,是思名差別耳。尊者佛陀提婆說曰:世第一法體性,是心名差別耳」。

說一切有部中的經師,是以五根為世第一法體性的。這其中又有二流:法救是思差別論者,覺天是心差別論者,都不許五根同時俱起的。在本章第一節第一項,「大德與大德法救」的考論中,說到涼譯的『毘婆沙論』,每以唐譯的大德說為覺天說;唐譯中大德與覺天並列的,又總是略去覺天說(或作「有說」),而以大德說為覺天說的。涼譯的傳說,雖不可信,但可以想像而知的:法救與覺天,同為持經的譬喻者,有著近似的思想,類似的崇高聲譽。所以在『大毘婆沙論』的流傳中,對直稱大德而不舉別名的法救說,或誤傳為覺天了!

覺天的獨到思想,如『大毘婆沙論』卷一四二(大正二七‧七三〇中)說:

「諸有為法有二自性;一、大種;二、心。離大種無造色,離心無心所。諸色皆是大種差別,無色皆是心之差別」。

同樣的思想,又如『大毘婆沙論』卷一二七(大正二七‧六六一下)說:

「覺天所說,色唯大種,心所即心。彼作是說:造色即是大種差別,心所即是心之差別」。

覺天以為:有為法雖多,而歸納起來,不外乎大種與心──物理與心理的兩大元素。這樣,與阿毘達磨論宗的世友Vasumitra、妙音Ghoṣa說,持經的大德法救說,形成說一切有部中的三大系:【圖片

     世友等──心心所別體同時生‧大造別體有所造觸‧
     法救───心心所別體前後生‧大造別體無所造觸‧
     覺天───心心所一體前後生‧造色即是大種差別‧

覺天與法救,同為持經者,而非重論的阿毘達磨論師。但比起法救來,覺天與阿毘達磨論宗,更疏遠,也更接近了。這怎麼說呢?法救雖說心心所法前後相生,沒有所造觸、無表色,但還符合阿毘達磨論者的根本義──心與心所別體,大種與造色別體。覺天以為:心所即心,造色就是大種,對有為法的根本性質,採取了二元而不是多元的立場。這與阿毘達磨論者的思想,不是更疏遠了嗎?法救說無為無實性,而覺天與阿毘達磨論者相同,立三無為法(1)。法救說不相應行沒有實性,而覺天曾說:「諸能得(的)得,恆現在前」(2)。無想異熟的「命根、眾同分,是第四淨慮有心業果」(3)。得與命根、眾同分──不相應行法,雖不是別有非色非心的中立實體,但卻給予(或色或心的)相對的實在性。無為也好,不相應行也好,覺天採取了比較積極的建設性,這不是與阿毘達磨論者更接近了嗎?

覺天也是出生於『發智論』以後的。他曾解說『發智論』主的「五結」說(4);對『發智論』說的「欲色界成就聲」,解說為:「此本論文,從多分說」(5)。覺天是持經者,對『發智論』有所研究。他在根本思想上,更極端而疏遠阿毘達磨。在無為與不相應行方面,不免受了發智學系的更多影響。理解了覺天思想的這一特色,可說他是繼承法救的學說,而在阿毘達磨日見隆盛的氣運中,有了進一步的發展。覺天的時代,大概為西元前後。西元一八六九年,摩偷羅Mathurā發見出土的獅子柱頭銘文(6),記有「軌範師佛陀提婆,並說一切有部比丘」字樣。學者推定為西元前一〇年到西元一〇年間(7)。也許這就是四大論師之一的覺天吧!

註解:

[註 47.001]『大毘婆沙論』卷一二七(大正二七‧六六二上)。

[註 47.002]『大毘婆沙論』卷六一(大正二七‧三一六中)。

[註 47.003]『大毘婆沙論』卷一九(大正二七‧九七上)。

[註 47.004]『大毘婆沙論』卷四九(大正二七‧二五二中)。

[註 47.005]『大毘婆沙論』卷九〇(大正二七‧四六四下)。

[註 47.006]Konow No. 15.

[註 47.007]福原亮嚴『有部阿毘達磨論書之發達』(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