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宗教觀-五 宗教的類別──自然宗教‧社會宗教‧自我宗教

五 宗教的類別──自然宗教‧社會宗教‧自我宗教

上說的宗教層次,也可說是宗教的類別。現在更從另一意義,分宗教為三類:一、自然宗教;二、社會宗教;三、自我宗教。

自然宗教,大體同於多神教;以自然現象,自然界的事物為信仰對象,而認為是神,或有神主宰這些事物。如日神,月神,雷神,風神,水神,火神,山神,地神,泉源之神……;牛神,猴神,蛇神……;花神,樹神,穀神……;酒神,灶神等等。總之,以自然界的具體事物為信仰的,都可名為自然宗教。

社會宗教,如我國的祭祀祖先。祭祖,本為種族繁衍的意欲表現。一般人都希望兒女眾多,家族繁衍;祖父兒孫的相續不絕,表現為祖先的崇拜。若說祭祖只是為了追念祖德,事實上決不但是如此的。古代社會,都有此種族繁衍的宗教,祭祖並不止是中國。古代,家裡供有長燃的火,象徵種族生命的延續;而祖先的祭祀,即在此舉行火供。如弟兄分家,種族析居,即將此火分燃。祭祖與此家族火的祭供,完全是同源的。中國的祭祖教,是祭近不祭遠的。一般家庭,只祭祀三代宗親;更遠,也不過七代。而猶太教,基督教的崇拜耶和華,論理也通於祭祖的宗教,不過他們是祭遠不祭近的。他們崇拜的耶和華,是人類的父──老祖宗。天主教廷曾下令信天主教的不得祭祖宗,可是禁了又許,許了又禁,現在又准許信教的祭祖了。這只是為了減少我國民眾的反對,便利推行宗教而已。依宗教說,這是矛盾的,不合理的。因為祖先崇拜所包含的宗教要求,是種族繁衍到永遠。而我國一般的祀祖,大抵存有祈求祖先默佑的意義。

古代宗教,雖是多神的自然宗教,然都含有社會宗教的意義。因為古代的宗教,都是氏族的宗教。耶和華「是以色列人的上帝」,本是以色列的保護神,與外邦人無關。如日本的神教,我國古代的帝(上帝,炎帝等);印度的婆羅門教,都是。從多神中演化出的大神,雖看作宇宙主,但還是一族的祖先。社會宗教的祖神,成為團集一族一國的巨大力量。所以社會宗教是極普遍的:家族的,國族的,一鄉的,一邦的,一國的,全世界的,凡有家族或國家形態的神世界,都有此意義。不過中國式的祖先崇拜,最顯著與自然、自我宗教不同而已。宗教進步到自我宗教時,必有偉大的宗教家,出來創新,而使宗教成為全世界的。如印度有釋迦,猶太有耶穌,阿拉伯有謨罕默德等。我國的墨子、孔子、老子等,政治的意味重,對宗教不能有偉大的貢獻。等到創新以後,成為世界的宗教,雖依舊不離社會宗教(世界性的)的內容,而著重於自我的淨化,自我的自由了。

自我宗教,人類是要求自我生命的永恆,福樂,平等,自由,智慧,慈悲的。耶教,回教,佛教,印度教中的吠檀多派等,都著重於自我的淨化、完成,都屬於此類。或稱之為精神宗教,不一定恰當,因為在高級宗教中的人類意欲,不但是心靈的淨化,而且還是自身的圓滿。如佛教,不但是法身的悲智莊嚴,而還是色身的相好圓滿。中國的道教,有性命雙修的;佛教是定慧雙修,而密宗更著重於天色身。精神與肉體的淨化,都同等重視。佛教是無我的宗教,但緣起如幻的我,不但不否定,而且還依此以成立生命之流。自我,不但是心的,是心色的總和。所以稱為自我宗教,該括得更完備些。

自然宗教,為人類意欲表現於自然界的,顯示了人類對於自然的態度。社會宗教,為人類意欲表現於社會界,顯示了人類的社會性。自我宗教,為人類意欲表現於自己身心,而顯示了怎樣的傾向於身心淨化,自我完成。自我宗教是最高的,如傾向於個人自由與唯心,會逐漸漠視社會的意義。色無色界的梵我教與自心教,明顯的說明了此點。所以佛教的人間性,人間成佛,才從自我宗教的立場,含攝得社會宗教的特性。原始佛教的僧團組合,便是絕好的例證。由於佛教是無神論的,所以社會觀是平等的,民主的,自由的。基督教為一神教,所以社會觀──從天國及教廷制看來,宛然是君主的模樣。我以為,英國式的君主立憲,最能反映一神教的社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