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雨集第一冊-精校燉煌本壇經

精校燉煌本壇經

燉煌本壇經校刊記

燉煌本『壇經』,是大英博物館所藏,斯坦因本五四七五號,為現存『壇經』的最古本。這部寫本,不但字跡拙劣,錯字多得幾乎讀不下去。如「誑」字寫作「[言*㹥]」,「頓」字寫作「[圭*頁]」,「五祖」一再的寫作「五褐」,可見寫者不但對佛法毫無常識,識字也是不太多的。「燉煌本」是「壇經傳宗」本,是荷澤門下,傳授一部『壇經』,以證明學有稟承,是南宗弟子的。在當時,『壇經』從南方傳來,是手寫本,知道的人還不太多。也許是荷澤門下,怕外人知道內容,失去祕密傳授的意義,所以找不通文墨的人,照本謄寫。原本有行書、草字,不通文墨而照本謄寫,再加上脫落、衍文、倒亂,這才成為這樣的錯訛連篇了!

「壇經燉煌本」的整理校訂,從四方面著手。一、「壇經」與「壇經附錄」的分別:『壇經』,本從慧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開法傳禪,法壇施法得名,弟子法海所記,應成立於六祖生前。「壇經附錄」,是慧能接引弟子的機緣,臨終付囑,及臨終與身後的情形。有人次第的集錄出來,附編於『壇經』之後,後來也就被看作『壇經』了。現在分別為「壇經」與「壇經附錄」二部分,以免讀者誤會(參考拙作『中國禪宗史』二三七──二四六頁)。

二、原本與增補的分別:『壇經』燉煌本,是現存『壇經』的最古本,不是『壇經』的最古本。『壇經』演變到「燉煌本」,至少經過了三個階段,就是「曹溪原本」,「南方宗旨本」,「壇經傳宗本」。『壇經』的演變為「南方宗旨本」,「壇經傳宗本」,不是重寫,而是在「原本」上,一段一段的增補,或插幾句進去。好在禪師們是不重文字的,雖然添糅補充,卻沒有注意到文字的統一性,所以有文意不啣接,重複,或文筆前後不一致的現象。憑這些,可以理解出增補的部分出來(「明本」,曾經宋代契嵩他們的整理,所以就不易分別了)。

有關「壇經傳宗」及「南方宗旨」,可依文義而分別出來。「南方宗旨本」的特徵,是身(心)無常而性是常。「壇經傳宗本」的特徵是:為了傳授一卷『壇經』,以證明學有稟承,是南宗弟子,所以處處說明『壇經』傳承的重要,法統,及暗示神會的得到正法。這都是增補後起的,從『壇經』的稱呼上,也可看出先後的差別。如大梵寺說法部分,對於慧能,集記者稱之為「慧能大師」、「能大師」、「大師」。慧能自稱為「慧能」、「能」;大眾稱慧能為「和尚」;慧能稱大眾為「善知識」,稱刺史為「使君」。這種稱呼,是吻合當時實情的。偶有二處例外──「六祖言」,見於「釋疑」部分,正是後來增補的部分。附錄的弟子機緣部分,對於慧能,編集者也稱之為「大師」、「能大師」、「慧能大師」。學人稱慧能為「和尚」;慧能自稱為「吾」;稱學人為「汝」、「汝等」,或直呼名字。除三處例外──「六祖言」以外,也與當時的實際稱呼相合。臨終部分,也合於上述的體例。而臨終前告別部分,多數是「壇經傳宗」。編集者稱慧能為「六祖」,弟子稱慧能為「大師」,都與實際的稱呼不合。又如說「上座法海向前言」,更可看出是後人增附的了。不過,經過不斷的增補,糅合已經久了,要從文義、文字作精確的區別,實在是不容易的,只能表示大概而已。不過發見了稱呼上的差別,倒底多了一層客觀的標準,依之區別原本及增補,也就不致太離譜了(參考拙作『中國禪宗史』六章二節)。

現在依據文義與文字的特徵,將「壇經」及「壇經附錄」,可推定為「曹溪原本」的,用四號宋體字。推定為「南方宗旨本」的,文末加一〔南〕字。推定為「壇經傳宗本」的,文末加一〔傳〕字。推定為「南方宗旨」後,或「壇經傳宗」後附入的;不同寫本而寫者綜合一處,成為重複的,文末加一〔附〕字。這都改用四號楷體字。這樣的分別排列,相信「曹溪原本」,可以明顯的表示出來。

三、章節的分別:鈴木大拙分「燉煌本」全部為五十七節。宇井伯壽採用五十七節的分類,除去他所認為是後人附加的部分,如南頓北漸、神秀作偈等,保留了三十七節。其實,這都是弟子的集記,即使是原始的,也不免有弟子的意見。南北、頓漸等傳說,是東山門下的事實,決非神會個人所造出的。如「曹溪原本」,提到『壇經』已三傳到圓真,如完成於慧能去世後二十年──西元七三〇頃,那末這些問題,都被注意而集出,不用假想為神會或神會門下的。又如慧能的得法緣由,從身世孤貧說起,一氣呵成,也不應將作偈部分除去。又梁武帝與達磨的問答,因為神會的『南宗定是非論』,同樣的說到,也就把他除去。其實,「燉煌本」有關「壇經傳宗」部分,一律寫作「菩提達摩」,與『南宗定是非論』相合。而有關達磨與梁武帝的問答,「燉煌本」是寫作「菩提達磨」的。這一用字的差別,可證明此事與神會門下無關。梁武帝與達磨相見的傳說,比神會的時代要早些。「壇經」的成立,也是比「壇經傳宗本」早得多。現在以文義及文字的差別為主,原本與增補部分,每每是夾雜在一起的,所以不能說那幾節是「壇經」原本。由於分別為「壇經」及「壇經附錄」二部分,所以現在分「壇經」為十七章;「壇經附錄」為十章。章又分節,以便檢查。

四、文字的校正:用作校正的底本,是「大正藏本」(編號二〇〇七),今簡稱為「原本」。不過,有些字,「大正藏本」已經改正了。如「燉煌本」的[修→彳],已改正為修;[圭*頁],已改正為頓等。通行的『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大正藏』編號二〇〇八),本為「明藏本」,文字通順,雖修訂的時代遲一些,次第、廣略不同,然相同的部分,仍可以用來改正「燉煌本」之脫誤的。校正的有四:一、「脫落」的,或是脫落,或是文意不完全,增補一二字,並注明依「明本」補,或今補。不過「壇經原本」,並非出於通人的手筆,每有文意不全的;有的似乎是抄寫而有了脫落。不能確定的,也不敢臆改。二、訛誤的,或是音聲相近而誤的,如名,明,迷;五,吾,伍,悟,俉;與,汝;之,知,智等。或是字形相近而誤的,如須,順;傳,縛;元,無(旡)等。都依據意義,改為常用的正字,注明依「明本」改或今改。在同一章內,同一錯字的改正,以下的在字下加卍,不再注明。三、倒亂的,並注明依「明本」改正,或今改正。四、衍文,一概刪去,並注明依「明本」刪,或今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