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二項 法數的比較研究

第二項 法數的比較研究

本論是阿毘達磨論,是傾向於分別說系,而為上座部中古型的論書。從本論的法數去考察,充分看出本論的立場,與在阿毘達磨論書中的地位。本論敘列的法數,首依十二處說。十二處中,法處的內容,各部的意見最為紛歧,所以別列本論法處(分為三類)的內容如下(1):【圖片

 一、受想行陰──(相 應 行)──受‧想‧思‧觸‧思惟(作意)
        │       ├ 覺‧觀
        │       ├ 解脫
        │       ├ 見‧慧(後分見‧忍‧智)
        │       ├ 無貪‧無恚‧無癡
        │       ├ 順信
        │       ├ 悔‧不悔
        │       ├ 悅‧喜
        │       ├ 心精進‧心除(輕安)
        │       ├ 信‧欲‧不放逸
        │       ├ 念‧定‧心捨
        │       ├ 怖‧疑
        │       └ 使(十種)
        └ (非相應行)──生‧老‧死
                ├ 命

                ├ 結(十種)
                └無想定‧得果‧滅盡定
 二、法入色───────────身口非戒無教‧有漏身口戒無教‧有漏身精進‧有漏
                │  身除
                ├ 正語‧正業‧正命
                └ 正身精進‧正身除
 三、無為法───────────智緣盡‧非智緣盡
                ├ 決定
                ├ 法位‧緣起
                └ 空處‧識處‧不用處‧非想非非想處

一、本論分別的心所法(受、想、相應行),還是古型的,沒有嚴密的分類。這可與說一切有部的『品類論』(心所法列表,如本書第四章第五節第二項),銅鍱部的『攝義論』說相對比。『攝義論』說如下(2):觸‧受‧想‧思‧心一境性(定)‧命根‧作意尋‧伺‧欲‧勝解‧精進‧喜無慚‧無愧‧貪‧瞋‧癡‧見‧慢‧慳‧嫉‧掉舉‧惛沈‧睡眠‧惡作‧疑信‧念‧慚‧愧‧不貪‧不瞋‧捨‧身寂靜‧心寂靜‧身輕安‧心輕安‧身柔軟‧心柔軟‧身堪任‧心堪任‧身熟練‧心熟練‧身正直‧心正直正語‧正行‧正命悲‧喜‧慧

概略的說,本論與說一切有部的『品類論』,非常接近。如本論立見、智、忍;『品類論』說:「諸所有智,諸所有見,諸所有現觀」。本論沒有說到慚與愧,無慚與無愧,『品類論』也沒有說。『品類論』立三善根與三不善根,這是本論「問分」的重要論門。除別立無貪、無瞋、無癡外,三不善根攝於十使中。『品類論』說「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本論說十結(又十使)。二論關係的密切,是顯然可見的。

在這些心所法中,受、想、思、觸、作意──五法,遍與一切心心所相應,為上座阿毘達磨論者所公認,本論就如此說。說一切有部,加上欲、勝解、念、定、慧,名十大地法;銅鍱部加心一境性(定)、命根,七法為遍行心所:彼此不再相同了!信、精進、念、定、慧,經中本合成一組。說一切有部以為:信與精進,惟是善性;念、定、慧──通於三性,加入大地法中。銅鍱部以為:定與精進,是通於三性的;信、念、慧,是善心所。本論以為:念、慧、心精進,是通三性的;信,立唯善的順信,又別立通三性的信;只有定心所,才是唯善的。這都是對於佛說的解說不同,自成系統。欲與勝解,說一切有部說,遍一切心心所。然依本論,與疑不相應。銅鍱部說:欲、勝解與疑不相應;欲也與無因異熟的無記心不相應。唯善心所,本論立:無貪、無瞋、無癡、順信、心除(輕安)、不放逸、定、心捨──八法;『品類論』僅說到:信、精進、不放逸及三善根。銅鍱部立遍善的善心所十九,將身心的輕安等,都解說為心所法。本論是:身精進、身輕安、正語、正業、正命,屬於法處所攝色。

不善心所,本論但立十使(隨眠),以為:結是不相應的,使是心相應的。大眾,分別說系,犢子系,都說隨眠是不相應的,纏是心相應的。本論所說不同(說隨眠與心相應,與說一切有部相合,極可注意),也許是傳譯的訛誤(其實是不會的),然說煩惱有相應的、不相應的──二類,實與說一切有部以外的學派相同。聖者所斷的煩惱,經說為五下分結,五上分結;這就是本論的十結。煩惱有相應的使,不相應的結,因此,十結說與七隨眠(使)相結合。依不相應的十結。起相應的十使,論理,法數應該是同一的。但本論合三界貪為一,加入嫉妒與慳惜,稱為「十使」(隨眠)。這是本論特有的安立,顯然是在說一切有部所傳的九結中,加上掉舉。銅鍱部所傳的十結,合三界貪為欲愛、有愛,也有慳、嫉而不立掉舉。今對列如下:【圖片

  ┌───┐  ┌───┐   ┌────┐┌─────┐ ┌────┐
  │十結經│  │七使經│   │十結銅鍱││九結說一切│ │十使本論│
  └───┘  └───┘   │   部││   有部│ └────┘
                 └────┘└─────┘

 欲愛────── 欲貪──────欲貪──┐
 色愛───┐               ├──愛────────愛
 無色愛──┴── 有貪──────有貪──┘
 瞋恚────── 瞋恚──────瞋恚─────恚────────恚
 見───┐…………………………──見──────見────────見
     ├─── 見
 戒取──┘…………………………──戒取─────取────────戒取
 疑─────── 疑───────疑──────疑────────疑
 掉舉───────────────────────────────掉舉
 慢─────── 慢───────慢──────慢────────慢
 無明────── 無明──────無明─────無明───────無明
                  嫉──────嫉────────嫉
                  慳──────慳────────慳

二、本論沒有別立「心不相應行」,但行蘊中有「非相應」的一類。從這點來說,本論與『品類論』相近(銅鍱部不立,分攝在色法、心法中)。本論立八法,如十結別立,成十七法。生、老、死,等於三有為相。命是命根。結是心不相應的煩惱。本論又有「無想定、得果、滅盡定」──三法;「得果」,指得果而不失的不相應法;得果的能得滅盡定,所以次第而立。說一切有部,從這得而不失的意義,而普遍的應用,於是『品類論』分立為「得,無相定、滅定、無想事、……依得、事得、處得」。「得」,是能得一切法的得。本論的「果得」,被普遍化;而對於二無心定間的果得,被解說為得無想異熟果,名為無想事。又從結生時的初得,別立依得、事得、處得。『發智論』,「得」也是列於「定蘊」中的。「得」,實從定與(四沙門)果獲得而引起。本論初列「果得」,大大啟發了得的研究,成為阿毘達磨的重要論門。依這點而說,本論雖是分別說系的,實為上座部的古型論典,說一切有部也大受他的影響呢!

三、法入(法處所攝)色,本論立九,主要為三類:一、無教(表)色。其後說一切有部,專以無表色(業)為法處色。二、身精進與身輕安。這與大眾部、法藏部同(3);但說一切有部與銅鍱部,都把他看作心所法。三、正語、正業、正命,說一切有部以為就是無表色;銅鍱部卻看作心所法,而另立男根、女根等十四種(4)

四、無為法,共有九法,與大眾部、化地部的九無為,雖內容並不全同,但本論近於分別說者,是毫無疑問的。銅鍱部但立一種無為,為『阿含經』的舊說。其他部派,或多或少的成立無為法;大眾與(印度本土的)分別說系,最為重視。本論所說的「緣」,是緣起無為。「法住」,是緣起以外的,一切法的如如不變異性。「決定」,是入正性決定(正性離生)的無為性,所以是「聖法」。「四空處」,指四空處離惑而得的滅。「智緣盡」、「非智緣盡」,就是擇滅與非擇滅。本論雖是分別說系的,但不立「道支無為」,不立「有為相無為」,與說一切有部相同。而不立虛空無為,與銅鍱部同。其實,『發智論』也還沒有虛空無為的論義。

從這一法數看來,可斷言:這是上座部而傾向分別說的古典,多少與說一切有部及犢子部的古義相近。化地部等──分別論者,應該是依此本典而發展完成的。

註解:

[註 80.001]『舍利弗阿毘曇論』卷一(大正二八‧五二六下)。

[註 80.002]『阿毘達磨攝義論』「攝心所分別」(南傳六五‧一〇──一一)。

[註 80.003]『成唯識論述記』卷二(大正四三‧二七五上)。

[註 80.004]『法集論』「色品」(南傳四五‧一八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