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之探究-三 無來無去之生滅如幻

三 無來無去之生滅如幻

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說「三世實有,法性恆有」,似乎與大乘法空義背道而馳,其實,在說一切有思想的開展中;對「一切法空」是大有影響的,真可說是「相破相成」。這裏再舉三經來說。

一、『勝義空經』──『第一義空經』,說有業報而沒有作者,上文已說過了。怎樣說明有業有報呢?『雜阿含經』卷一三(大正二‧九二下)這樣說:

「眼(等),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等)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

眼等六處,是依前業所生起的報體,所以初生時,是「諸蘊顯現,諸處獲得」;「得陰,得界,得入處,得命根,是名為生」(1)。為了說明依業招感報體,沒有作者,所以先說眼等報體的生滅情形。這一段經文,玄奘所譯『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五一(大正二九‧六二五下──六二六中)這樣說:

「如勝義空經中說:眼根生位,無所從來;眼根滅時,無所造集;本無今有,有已還去。……有業有異熟,作者不可得」。

眼等根是從緣而生滅的,生滅是「無所從來」,「無所造集」的,這是什麼意義呢?佛法中,在沒有生起以前,可能生起,有生起的可能,那就與沒有不同,所以說「未來有」,「當有」。眼等是生而又剎那滅去的,雖已成為過去,不可能再生,但有生起後果的作用,不可能說沒有,所以說「過去有」,「曾有」。「現在有」,是當前的生滅。如眼根是色法,是微細的色(物質)。眼極微從因緣生,名為從未來來現在。說眼根未生起時,在未來中,但未來沒有空間性,不能說從未來的某處來,所以說「無所從來」。現在的眼極微,是依能造的地等四大極微等和集而住的。剎那間滅入過去,不能說沒有了;成為過去的眼根,不再是四大等極微和集而住,所以說「滅時無所造集」。無所造集,『瑜伽論』解說為:「滅時,都無所往積集而住,有已散滅」(2)。眼根等「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往),所以說:「不實而生,生已盡滅」。「盡滅」,玄奘譯為「有已散滅」,或「有已還去」;散滅與還去,都不是沒有。這樣,從緣生滅的眼根,有三世可說,而實是來無所從,去無所至的。

說一切有部說三世實有,說過去與未來是現在的「類」,是同於現在的。但在未來與過去中,色法沒有極微的和集相,心法也沒有心聚的了別用。卻說過去與未來的法性,與現在的沒有任何差異,所以說「三世實有,法性恆住」。說一切有部的法性實有,從現在有而推論到過去與未來;過去與未來的實有,有形而上「有」的傾向。這才從現在的眼根生滅,而得出「生時無所從來,滅時無所往至」的結論。「來無所從,去無所至」──以這樣的語句說明現有,不正與大乘如幻、如化的三世觀,有某種共同嗎?

二、『撫掌喻經』:『撫掌喻經』,從「譬如兩手和合相對作聲」的譬喻得名,『雜阿含經』卷一一(大正二‧七二下)說:

「比丘!諸行如幻,如炎,剎那時頃盡朽,不實來實去」。

『順正理論』引此經說:「諸行如幻,如燄,暫時而住,速還謝滅」(3),『瑜伽論』作了分別的解說:「又此諸行,以於諸趣種種自體生起差別不成實故,說如幻事。想、心、見倒迷亂性故,說如陽燄。起盡法故,說有增減。剎那性故,名日暫時。數數壞已,速疾有餘頻頻續故,說為速疾。現前相續,來無所從,往無所至,是故說為本無今有,有已散滅」(4)。『撫掌喻經』從剎那生滅,來無所從,去無所至,說明諸行的虛偽不實,與『勝義空經』的見解,是完全一致的。

三、『幻網經』:『十誦律』所傳的「多識多知諸大經」中,有「摩那闍藍,晉言化經」(5)。「摩那」應該是摩耶,māyā的誤寫;「摩耶闍藍」māyā-jāla,譯為「幻網」。「幻網」與「撫掌」,都是有部所誦的。『幻網經』沒有漢譯,『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引此經(大正二九‧三五〇下)說:

「佛告多聞諸聖弟子,汝等今者應如是學:諸有過去、未來、現在眼所識色,此中都無常性、恆性,廣說乃至無顛倒性,出世聖諦,皆是虛偽妄失之法」。

『成唯識寶生論』也引述此經,「都無常性」以下,譯為:「無有常定、無妄、無異、實事可得,或如所有,或無倒性,悉皆非有;唯除聖者出過世間,斯成真實」(6)。這是說:一切世間法,都是虛偽妄失法,沒有常、恆、不異的實性可得。『幻網經』也有如「見幻事」的譬喻(7),與『撫掌喻經』相同。

以上三經,是有部與經部Sautrāntika所共誦的,而解說不同。有部以為:三世法性是實有的,為了遣除常、恆、我我所等妄執,所以說虛妄、如幻喻等。經部解說為沒有實性,並引用為無緣也可以生識的教證。經文的本義,也許近於有部,但不可能是有部那樣的實有。我ātman,外道雖有妄執離蘊計我的,其實,「沙門、婆羅門計有我,一切皆於此五受陰計有我」(8)。如五陰──一一法是常、是恆、是不變易,那一一法可說是我了。但五陰等諸行,無常,無恆,是變易,所以實我是不可得的。『中阿含經』『想經』說:「彼於一切有一切想,一切即是神(我的舊譯),一切是神所,神是一切所。彼計一切即是神已,便不知一切」(9)。如於一切法而有所想著,一切就是我我所。所以通達無我,要如實知一切(行)是無常,變易,虛偽妄失法,不著於相(想)。如實知諸行無常、無恆等,正是為了顯示我不可得。然我所依、所有的諸行,從生無所從來,去無所至,虛偽不實,如幻、如燄去觀察,那末實我不可得,諸行也非實有的思想,很自然的發展起來。

有為法是虛偽不實的,『雜阿含經』早已明確的說到了。如五陰譬喻: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野馬(陽燄的異譯),行如芭蕉,識如幻(事)。所譬喻的五陰,經上說:「諦觀思惟分別,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10)。『相應部』也說:「無所有,無實,無堅固」(11)。五譬喻中,聚沫喻,水泡喻,都表示無常,不堅固。芭蕉喻,是外實而中虛的。幻事喻,是見也見到,聽也聽到,卻沒有那樣的實事。野馬喻,如『大智度論』說:「炎,以日光風動塵故,曠野中見如野馬;無智人初見謂之為水」(12)。野馬,是迅速流動的氣。這一譬喻的實際,是春天暖了,日光風動下的水汽上升,遠遠的望去,只見波浪掀騰。渴鹿會奔過去喝水的,所以或譯為「鹿愛」。遠望所見的波光盪漾,與日光有關,所以譯為炎,燄,陽燄。遠望所見的大水,過去卻什麼也沒有見到。陽燄所表示的無所有、無實,很可能會被解說為虛妄無實──空的。

還有琴音的譬喻,如『雜阿含經』卷四三(大正二‧三一二下)說:

「有王聞未曾有好彈琴聲,極生愛樂。……王語大臣:我不用琴,取其先聞可愛樂聲來!大臣答言:如此之琴,有眾多種具,謂有柄,有槽,有麗,有絃,有皮,巧方便人彈之,得眾具因緣乃成音聲。……前所聞聲,久已過去,轉亦盡滅,不可持來。爾時,大王作是念言:咄!何用此虛偽物為」(13)

琴是虛偽的,琴音是從眾緣生,剎那滅去的。依此譬喻,可見一切為有為法,都是虛偽不實的。「虛妄劫奪法者,謂一切有為」(14)。有為是虛妄的,虛偽的,由於剎那生滅的探求,得出「生時無所從來,滅時往無所去」──不來不去的生滅說。這無疑為引發一切法空說的有力因素。

註解:

[註 14.001]『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四)。『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五中)。

[註 14.002]『瑜伽師地論』卷九二(大正三〇‧八二六中)。

[註 14.003]『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一四(大正二九‧四一一下)。

[註 14.004]『瑜伽師地論』卷九一(大正三〇‧八二〇下)。

[註 14.005]『十誦律』卷二四(大正二三‧一七四中)。

[註 14.006]『成唯識寶生論』卷四(大正三一‧九一下)。

[註 14.007]『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五〇(大正二九‧六二三中)。

[註 14.008]『雜阿含經』卷三(大正二‧一六中)。『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南傳一四‧七二)。

[註 14.009]『中阿含經』(一〇六)『想經』(大正一‧五九六中)。『中部』(一)『根本法門經』(南傳九‧二)。

[註 14.010]『雜阿含經』卷一〇(大正二‧六八下)。

[註 14.011]『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南傳一四‧二一九──二二一)。

[註 14.012]『大智度論』卷六(大正二五‧一〇二中)。

[註 14.013]『相應部』(三五)「六處相應」(南傳一五‧三〇六──三〇七)。

[註 14.014]『般若燈論釋』卷八(大正三〇‧九〇上)。『中論』卷二,譯作「虛誑妄取」(大正三〇‧一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