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雨集第三冊-一 「心」的一般意義

一 「心」的一般意義

『雜阿含經』說:「彼心意識,日夜時刻,須臾轉變,異生異滅」(大正二‧八一下──八二上、南傳一三‧一三七──一四〇)。為了說明內心的生滅無常,提到了「心意識」。心citta,意manas,識vijñāna,這三個名詞,有什麼不同的意義?一般都以為可通用的;但有了不同的名字,當然可依使用的習慣,而作出不同的解說,如『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七二(大正二七‧三七一中)說:

「心意識三,亦有差別,謂名即差別。……復次、世亦差別,謂過去名意,未來名心,現在名識故。復次、施設亦有差別,謂界中施設心,處中施設意,蘊中施設識故。復次、義亦有差別,謂心是種族義,意是生門義,識是積聚義。復次、業亦有差別,謂遠行是心業……,前行是意業……,續生是識業……。復次、彩畫是心業……,歸趣是意業……,了別是識業……。復次、滋長是心業,思量是意業,分別是識業」。

心,意,識三者的差別,論師是從字義,主要是依經文用語而加以分別的。其中,「心是種族義」,種族就是界dhātu。如山中的礦藏──界,有金、銀等不同性質的礦物,心有不同的十八界性,所以說「心是種族義」。又有「滋長義」,所以『俱舍論』說:「集起故名心。……淨不淨界種種差別故名為心」(大正二九‧二一下)。『攝大乘論本』說:「何因緣故亦說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大正三一‧一三四上),成為能生染淨法的種子心,也就是心種能生的唯識說。所以,「心是種族義」與「滋長是心業」,對大乘唯識學,是有重要啟發性的。

從經文的用語去看,「心」,多數是內心的通稱。如與身相對而說心,有身行與心行,身苦與心苦,身受與心受,身精進與心精進,身輕安與心輕安,身遠離與心遠離:這都是內心通泛的名稱。一切內心種種差別,是都可以稱為心的,如善心,不善心等。在他心智para-citta-jñāna所知的他有情心,『相應部』分為十六心:有貪心,離貪心,有瞋心,離瞋心,有癡心,離癡心,攝心,散心,廣大心,非廣大心,有上心,無上心,定心,不定心,解脫心,不解脫心(南傳一六下‧一一四)。各經論所說,雖有出入,但泛稱為心,都是一樣的。由於心是內心(心心所)的通稱,也可說內心的統一,所以『雜阿含經』說:「心惱[染] 故眾生惱[染] ,心淨故眾生淨」(大正二‧六九下、南傳一四‧二三七);心可說是染淨、縛脫的樞紐所在了!